“来歌,有时候我觉得你比魔物更可怕、更疯狂。”——格瑞很认真地对我说
这场戏只差收尾工作了,军官和老大爷平复了心情,一边查看金币,一边问话。
只不过这回他们的语气好多了。
“真是令人感同身受的故事,你们兄弟俩,现在住哪里啊?”
“离王国最近的森林里。”
“唉......真是苦了你们。”
昨晚之所以要收集一些血液,就是为了涂抹在金币上,然后风干。此外还用了一点炉灰做旧,又挑了一部分金币刻意砸歪、砸扁。夜幕镇的那些光洁如新的金币,明显不符合我们难兄难弟用命攒钱的说辞。
而且所有的金币都装进一个破布包袱里,更符合我们的形象。在野外求生的人,哪有用五个袋子,每袋一百个这么有条有理地装金币。
我的形象是一个坚强奋斗的猎人,寡言少语,为了生活磨烂了自己的手和心。
格瑞的形象是一个贫苦的采药人,胆小斯文,但为了哥哥会不顾一切。
我们获得了换四万九千块钱。完美,真是太完美了。
交易所兑换给我们的有纸币,也有硬币。我们在众人的祝福声中离开了交易所,士兵长官和魔法议会的大爷还表示欢迎我们住进王国。
其实王国比谁都需要黄金,这种贵金属对于他们来说明显有别的用途。因为我总是觉得一百个硬币兑换一枚金币,这已经超过金币本身的价值了。
但不管怎么说,钱已经到手了,只剩最后的清扫工作了。
关卡的士兵不会记住我们,杂货店的人会掩护我们,只有那个流氓头子会成为隐患。
如果我的推测没错,那么多小流氓不可能全知道金币的来源,应该只有那个胖子和两个保镖知道。格瑞表示认同,因为这么长时间一直都是那三个人负责交易。
于是乎,钱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只花了三千块,就确定了情报,扫清了最后的威胁。
当我看到那三个人曝尸街头,心里的负担也放下了。别怪我心狠,要怪只能怪你们三个油水捞的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