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煜所谓的见世面,便是见尸体。
走出山林间,六名南镇抚司锦衣卫的尸体已经摆放的整整齐齐了,身上的血迹也被人擦干净,除了伤口皮肉翻飞,皮肤呈现出死灰色之外,并不吓人。
陆海特意让人清理过的,就是为了不吓到沈黎。
可沈黎还是被吓到了,并不是因为尸体可怖,而是因为霍煜可怖。
明明刚刚还在山间里和她谈笑风生,一起猎兔子烤兔子,可这边却让人痛下杀手。
现在还故意带着她来“见世面”,这不是威胁她是做什么?
他在告诉她,如果她和他不是盟友,亦或者有朝一日他们反目,那这些锦衣卫就是下场。
沈黎的脸色不大好看。
尽管她已经努力地克制自己的情绪,可她到底是个养在深闺之中的姑娘,从小到大都有父兄的保护,就算会武功、懂兵法、擅排兵布阵,但人心可怖。
在霍煜面前,她算初出茅庐。
到底一个人的城府深到何种地步才能这般风轻云淡,谈笑间,就解决掉了危机。
“怎么了?”
霍煜注意到沈黎脸上闪过的一抹惊恐。
他承认自己的确是太操之过急了。
可若不尽快让沈黎知道朝野上下,再不是和上京城与李家唇枪舌剑那般简单的,到时候血雨腥风一来,她会更危险。
沈黎调整了下自己的心态,自己选的路,就是跪着也要走完。
“没事,就是晚上的风有些凉,冷着了。”
霍煜再一次脱下大氅给沈黎披上,怕她还要推脱,已经按住了她的肩头:“既然冷,就不要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