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肃眼见吕布的火气已经被激了起来,适时的全盘脱出道:
“呵呵,还请奉先恕罪,不要动怒,听我细细道来,非是我看不起你,其实我这番前来,是另有目的。”
“哦?何目的?”
“明公董卓,出生边郡,对于你我这种边郡出生的人十分看重,如今他从我的口中听说了奉先的武名,犹如士人见了墨宝,武将见了名刀,十分惜爱。
又听说奉先在丁原帐下不得志,每每念及此都深感痛惜,随即命我携黄金宝珠,名刀宝马前来征召贤弟啊。
明公说了像奉先这样的绝世武才,只要你愿意投靠他,高官厚禄,香车宝马,只要你说提出的,明公能够办到的,他绝不推辞。”
吕布听着听着眼睛渐渐流露出亮光,一扫之前的颓势,但是又想到了什么道:“唉,非是在下不想投靠董公,实在是之前为了留住我,丁原认下了我为义子,如今反叛,岂不是子弑父,恐为天下人所耻。”
李肃摇着头劝说道:“非也非也,《白传》中有言,父待子如珍宝,子视父为尊神,君待臣如草芥,臣视君为贼寇。
这子若臣,父若君,换而言之,父待子如草芥,子应该视父为贼寇。更何况丁原并不是你的生父,只是义父而已。
明知道奉先的勇武不似常人,就算是将军之位又有何不能胜任,偏偏压制于你,多年以来,只是一介主簿,徒为乡人所耻笑。”
吕布怀疑的看着李肃,好似在确认白传中是不是有这段话,这段话是不是这样解释的。
但是看着李肃一脸认真,再想到李肃毕竟是读过书的人,肯定比自己这种粗人懂得先贤之理,更别说自己最尊敬的白氏所言。
因为镇北将军白马的缘故,吕布对白氏有着极大的好感。因为吕布自幼丧父,没多久母亲也离世了。
镇北府知道后,将他收入府中当亲兵,负责端茶递水,洗马喂草,这才活过了十五岁。
等到十五岁时,吕布已经颇有勇武了,大概真的是天赋异禀,在十六岁时,吕布就能够打败普通的镇北府士卒。
白马听说后,知道他是九原吕氏的遗孤,当即将他收为亲兵,亲自教导他武艺,使得他的武艺飞速提升,等到二十多岁时,在镇北府已经没有了对手。
到那时镇北府除了镇北将军之职,其余的职位都需要有军功,上报朝廷后,才能授予,所以直到二十五岁,吕布才是一个小小的军侯。
后来得到白马的推荐,被丁原征召,凭借勇武和军功,很快得到了丁原的看重,并收他为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