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八年
经过姚崇、宋璟两位右相的协助,李隆基成功消除朝政上自武后以来的吏治弊端。
先是明确宣布:“官不滥升,才不虚授,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
因为自显宗以来,王妃、公主与权戚肆意操弄朝政,随意卖官鬻爵,出现大量不经吏部程序上任的“斜封官”。
致使请托之风日盛,员外、试、检校等官名目繁多,冗官滥吏充斥官府,极大地增加了国库的开支。
李隆基任命性情刚直,处事公正严明的白志高为吏部尚书,严格执行铨选制度,裁汰冗员。
短短一年时间,经由吏部罢免的员外、试、检校官多达两千多人,李隆基亲自敕令罢除的五品以上官员就有多达两百多人。
随后规定,今后凡没有战功及别敕,吏部、兵部不得注官,这样既克服了官吏冗多、人浮于事的现象,提高了官府办事效率,又减省了国家对官员的开支成本。
使得李隆基能够加大对其他地方的投入,使得一直以来得不到充足补充的西北、北方军队可以满额。
紧接着,由于之前的风气是重京官而轻外任,使得地方官都是选用年高而才疏者充任。
为了革除这一弊端,李隆基特意下制令,从京官中选用有才识者到地方任都督、刺史,又从都督、刺史中选拔有政绩者任京官。
以平衡中央、地方之间权重。
而且李隆基还特别重视县令的选任。
一年李隆基专门在大明宫宣政殿召集这一年新选任的县令。
亲自出题,亲自监考,以考查他们是否通晓经国治民之道。
结果最终二十多人不入第,暂且让赴任就职,另有四十五人被淘汰,“放归学问”。
同时,还颁布了《整饬吏治诏》,每年十月委派各道按察使对刺史、县令的政绩进行考察,分为最、中间、殿三等,依次定为优劣,作为改转升降的依据。
经过一系列的措施,大唐终于恢复了高宗时期的政治稳定,中央到地方,不再是一片混乱、无序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