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承乾十六年,后晋天福二年
三月
“大夏承乾十六年三月日,大夏皇帝告全体晋国官民檄文曰:
夫华夏衣冠,在中国,不在胡夷,神州华胄,奋起于四野,数千年前赴后继,是以有中国也。
今有奸细石敬瑭,盗中国之鼎,反穿衣冠,认胡夷为父,匍匐于犬羊之下,横逆交逼,此诚华夏之耻辱也。
昔我华祖黄帝,肇造中夏,奄有九有。
唐虞继世,三王奋迹,则文化彬彬,独步宇内,煌煌史册,逾三千年。
博大宽仁,民德久著,衡之四夷,则超其条理文明久耳。
先觉之民,神圣之胄,智慧优渥,是宜高踞土疆,折冲宇宙,压服四海,宣扬八方。
夏祚先祖,始于夏禹,平江河,定九州,传衣冠,牧四方之民。
后有罴祖,奋起于先周,薄有武功,扫灭东夷,拓中国大半之土。
再有列祖,承续文字,敬礼乐,传诗歌,是以有中华文字俱在白氏,故千年来略有文德。
朕淌大禹血脉,孩提在白氏,建功在中原,立鼎于开封,志向在四海。
常追溯祖宗之志向,重振华夏之文明,不敢有须臾之懈怠,唯恐蒙先祖之德行。
是宜承天顺民,执华夷之辩,正本清源,逐水草之民。
维愿四方豪雄,既审斯义,宜各率子弟,乘时跃起,云集响应。无小无大,尽去其害,执讯获丑,以奏肤功。
维尔失节士夫,被逼军士,尔有生身,尔亦华族,既审斯义,宜有反悔。宜速迁善,怀本根,思其远祖,倒尔戈矛,毋逆义师,毋作奸细。
夏廷为兹要约:‘凡在汉胡苟被逼胁,但已事降服,皆大赦勿有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