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税制主体承继自唐制,太宗和世祖柴宗训时,又大有革新。
唐时征税依“租庸调制”,唐德宗建中元年(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
两税法颁行是对唐初实行的租庸调制的赋役制度较全面的改革。
租庸调制以人丁为依据,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随着唐朝土地兼并便在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增多。农民逃亡,政府往往责成邻保代纳租庸调,结果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
于是按垦田面积征收的地税和按贫富等级征收的户税逐渐重要起来,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以户税为主并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取代了租用调制成为了中唐至五代十国的赋役制度。由于这套新税法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被称为“两税法”。
总体来说,柴宗训开征财产税还是秉承了父皇太宗的“穷者少征或免征税,富者多征税”的税收思想。
至于大周帝国有功名的士大夫、勋贵阶层,因总人数不过三十万人,且涉及许多政治利益,因此,柴宗训末将之纳入此次税收改革。
众臣见对己身利益无影响,而新开征“财产税”可增加国库收入、调节百姓贫富差距,当即都对皇帝柴宗训的改革表示赞同。
圣旨颁行大周帝国全境后,绝大多数百姓皆欢悦,因收入最低的三层百姓得以免除一切税收,而小康和小富阶层的百姓则税收并无变化。
至于被增税的约一成左右百姓,虽然心中都不大情愿,但在各地税官面前也无可奈何。
据一年后户部统计,“财产税”一项,新征收上来了二千二百万两银钱,大为充裕了国库。
三月份的一个月里,柴宗训命龙骧军指挥使韩徽,以新组建、初步训练成战力的第十一、十二兵团,换防了驻守在地方州府的第九、第十兵团。
并传旨于皇家海军大都督管昌,令其统八万军士携千门虎蹲炮前往渤海,自涿州塘沽登陆后,秘密潜行前往周辽边境的昌平关。
开熙二十一年四月六日,呼延瓒统龙骧军第一兵团赶回了汴京。
自从三月二日,接管安南的官员和驻军乘坐皇家海军战舰抵达了升龙城后,呼延瓒奉圣旨与之三日内完成交接后,立即率第一兵团登上等候在海防港的皇家海军战舰,兼程赶回国内。
在海上疾行了二十多天后,已到扬州。第一兵团全体将士下岸后,急行军了七天,终于在四月六日赶回了汴京。
走海路比之以往的陆路,来回起码节省了四个月的时间。
大周皇帝柴宗训亲自在社稷坛犒赏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