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又能怎么样呢?
重新给她上大学的机会吗?想想都不可能!
再说了,胳膊拧不过大腿呀,人家公安局长一个电话就可以整死你,你斗得过人家吗?
丈夫的话泼凉了邓莲的心,她心情悲愤,满腔怒火,胸中有股莫名的恨意。
她似乎魔怔了,念念不忘那个顶替她上大学的黄英,就连做梦都在念着她的名字。
有一天,趁着丈夫外出地里干活,她坐车来到了县城。
她背着一个破旧的小背包,背包里藏着家里的菜刀,她带着它来到了县财政局,一直在门口来回的徘徊,就是为了找黄英要个说法。
她终于等到了毕业后分配在县财政局上班的黄英,她质问她为什么要夺去属于她的机会。
黄英阴沉着脸,一言不发,扭头就走。
仇恨是可怕的!它使得邓莲失去了理智,她愤怒的从背包里拿出菜刀向黄英砍去,黄英“啊”的一声惨叫,手臂被邓莲砍伤,倒在地上呻吟不止。
门口的保安被惊动了,迅速赶过来把邓莲制服,并扭送到了公安局。
公安局长的千金被砍伤,这还得了!必须马上批捕!
检查院很快便提起诉讼,法院择日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判处邓莲犯故意伤害罪成立,执行有期徒刑8年。
而她的丈夫因为她的坐牢,与她离了婚,孩子也跟了父亲。
她在失去自由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家,失去了自己的孩子。
有人说,邓莲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