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炷香的时间转瞬即去。
众人停下手中笔,满眼自信,静待下人将其佳作拿走,然后震惊众人,一举拿下花魁。
周天见张铮写了十几分钟就写完了,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由问道:“老哥写的如何,可有把握?”
“那是自然。”张铮笑着摊开手中纸张。
他定睛一看,好家伙,还是个七绝诗,不愧是有点墨水的人。
姑娘姑娘真可爱,就像冬天大白菜。
每天吃你不例外,人人见到人人爱。
周天不忍直视,嘴角直抽,强颜笑道:“老哥不去当诗人真的屈才了。”
“哈哈,老弟过誉,我还不够格。”张铮丝毫没听出周天的反话,“老弟你的呢?让我鉴赏一番,说不定还能给你一些指点。”
“写的不堪入目,不如老哥的,还是别看了,省得老哥笑话我。”周天呵呵一笑,表示拒绝。
这要让你看还得了,你不得破防嗷嗷叫,周天心中暗想。
他前世就是个文科生,上了大学更是选了语文专业,朝七晚十的背诵古诗等,可不是吹的。
忘掉不少,但脑海里至今仍记得有许多佳作,随便拿出一首都能震惊文坛。
很快就有下人走来将众人的作品带走。
交完诗作,众人离开。
周天两人也走了,见了这两位美若天仙的女子,两人都不再有心思寻花问柳。
回去的路上张铮还一个劲念叨。
“如果两位花魁看上我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