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间时分,七八名身穿甲胄的军士,骑着快马,踏马奔出李家堡。
一出李家堡,那一队骑士立刻分作两队,一队往南奔向神京城,一路往北前往遵化。
兴儿就在前往神京城那一队锦衣军中。
此刻,四人骑着快马在寒风中飞驰。
除却他之外,其余三人均是锦衣卫士。
为首一人更是身材高大,虎体狼腰,一张粗犷的面庞上,被一条蜈蚣似的疤痕从左往右贯穿。
在蒙昧的天光下,显得格外狰狞。
男子唤做冯杰,绰号“疯驴子”。
据说,那是他当年和鞑子作战时,被鞑子一刀横砍了个正着。他当时以为必死无疑,于是奋力拼杀,一连砍了四个蒙古鞑子。
最后还奇迹般活了下来。
至那以后,他便得了浑号“疯驴子”,成锦衣军了不得的杀神。
“冯大哥,咱们再快些吧,早回去叫二爷和多百户知晓这边战事,也叫他们少担心些。”疾驰间,兴儿看了眼面如刀削的“疯驴子”,催促道。
“好。”疯驴子沙哑着嗓子一答,双腿夹着马腹狂冲出去。
...
没了民夫拖延速度,一行四人不过三四天功夫,就越过通州,来到神京城京郊。
夕阳下,白石雕刻而成的界碑,闪烁着别样光泽。
疯驴子勒马立于一处山坡,极目远眺,发现神京城似已在视线尽头。
“今天天儿也不早了,就在这儿休整一晚吧,明日一早就进城了。”侧首向兴儿一众人看去,疯驴子不冷不淡的提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