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矿区的事故是事实,现场遗留的死灵尸体也是事实啊。”我不太明白。我本还想说,就连我和凯尔遭袭的事件,也是事实,这还不足以成为证据吗?
“虽然如此,但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是否为死灵也不好认证。事实与事实之间缺乏逻辑关系,不能成为决定性的事实,说服不了初审时的陪审团。既然不能成为决定**实,法官就倾向于认可陪审团结论,也不会继续定罪量刑程序。”戴莎叹息了一下,接着说:“聚能联合集团的律师团很厉害。下周的高院庭审,即便有了证人,我们也没有必胜的信心。”
“这意思是,就算我作为证人出庭,也不一定能定他罪?就是能定罪,他也就在监狱里待个三五年就出来了?”我突然感到特别心塞:“那月铃镇那些无辜死去的人怎么办,这就是法律的公义吗?”
“不是这样的,伊珂。”戴莎身子向前微倾,十指紧握相扣,神色凝重地看着我说:“这不只是一个意外事故那么简单,背后可能牵扯到更复杂的事情。德肋不过是一个小角色而已,但这会恰好成了一块敲门砖。如果我们能把这块敲门砖掌握在手里三到五年,我们就有充裕的时间揭开更大的黑幕,那才能真正伸张公义。”
“但如果他被放出来了,那就线索落空,是这样吗?”我似乎有点明白了,便回应说:“所以……集团才拼命要保他出去吗?对这家伙可还真好啊!”
“呵,我想也不是的。他顶着集团的招牌出了大事,也许集团有人恨不得他马上死掉呢,只是他绝不能在当前这个节骨眼上出事,更不能定罪后而死,否则会坐实集团有问题,国家检察院也将有充足理由出手。”戴莎打了个比方说:“我们就像捏着鼻子在抢夺一块臭不可闻的茅坑石头。如果我们抢到这块石头,或许就能踹开更恶心地方的大门。但如果是别人抢到,或许等风声一过,就再也见不到这块烂石头了。”
我听着戴莎讲起并不好笑的比喻,不自觉地打了个冷颤。我有些郁闷地问:“那他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么……而且,这样的事故过后,他就没有一点良心发现过的时候吗?”
“良心发现吗……那是宗教感怀的事。对法律来说,只能利用人性来推进。”戴莎的眼神冷峻了许多:“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处境并不妙。事实上,他待在监狱里还更安全。我们最初就是利用他自保的心理来劝导的。本来,他已经有配合调查的倾向,但他和集团律师谈过后,态度就变了。”
“而且,这次事件并不是刚开始。在此之前,已经有好一些无辜平民在类似事故中死去,且现场没有任何幸存者。我们也牺牲了几位调查官。”戴莎朝着莱特点了下头,接着说:“以前的事件大多跟邪教相关。德肋是唯一跟死灵和聚能联合工业都有关联的人,这可能是一个重要突破口,我们自然不会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