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如影随形的死亡凝视,凉末一下子觉得日子快活起来,晚上睡觉都特别踏实,就是从从第二天开始他就是走读生了,虽然付老师的意思是可以免了早读,但是凉末还是循着闹钟起床了。
他自己说的,学习靠自己。
学习之前,来个早餐吧,整两个玉米红薯,煎两鸡蛋,最后再来几个橘子,直吃到肚子十二分饱,凉末才悠哉游哉的出门去学校,天青气朗,好兆头。
凉末这边的身影刚从大门消失,一辆军用吉普缓缓开了进来,车上下来一个穿着皮夹克的高大男孩,看着眼前灰扑扑的五层建筑,“就这?”
“就这!”驾驶座下来一个同样高大面容有两成相似的男人,“你小子突然来这么一下,也就能安排这边了。”
皮夹克男孩进屋往沙发金刀立马的一坐,不动了。
男人进来收拾了一下,“学校也给你安排好了,今天收拾收拾明天老实上课,我部队还有事先走了!”
临走留下一个钱包,鼓鼓囊囊的,男孩看都没看,找到房间往里一躺,直接睡了过去。
凉末这边刚到教室,步履轻松的越过3班来到6班,教室里人不少但是没几个看书的,都在打打闹闹,凉末却感觉异常轻松,这才是课间呀。
大家对凉末的到来都非常高兴,长得好看还成绩好,最重要的是他做了大家都不敢做的事情,跟老师对峙,这就是勇士呀,不敢惹。
凉末还不知道大家这么想他,一上午都在认真听课,大概是老师们也听说了他的事情,只要上课提问就说一句,听说班里来了新同学,那这个问题就由新同学来回答吧,凉末就站起来知道的就落落大方的解答,不知道的也干脆利落的说不知道,同学们简直佩服死了,以后不用被点名回答问题了,这个人得留住。
下了课,渐渐有同学过来跟凉末说话,第一个就是运动会说他啦啦队的男同学,他叫刘鑫,也是凉末的同桌。
“哎哥们,你真跟班主任怼上了?”
中午放学,凉末回了出租屋,用小白菜炒了一个米粉快手做了个西红柿鸡蛋汤,周末回家把电饭锅拿来吧,还是喜欢吃米饭,可惜冰箱带不过来,要不然就可以有肉吃了。
凉末觉得自己凑合了一顿,你知道他家的饭菜香飘几米,拐个弯飘进隔壁屋,把床上睡觉的人都给香醒了,这大白天睡觉的可不就是新邻居皮夹克大男孩么。
“祥子有一样说对了,南方饭菜好吃.......”
起身找找看哪家饭店的东西这么香?找了一圈,没有,男孩无趣转身,回去继续睡。
睡到晚上又闻到一阵饭菜香味,男孩起身查看,到底哪家饭菜这么香?实在找不到,男孩起身去外面随便找了家饭店,饭菜味道不错就是不香,还得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