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县城前傅匀跟我说,殷柳有个孩子。
当年参与这起案件的警察在殷柳的尸体被发现后,便开始到处找这个孩子,最后发现还活着就送回了县城,殷柳的养父母那里。
这也是我必须回来一趟的另一个目的——不管如何,我心里对殷柳始终是亏欠的。
我原本打算回家的第二天就找去殷柳养父母那个地方,至少要确认孩子的目前状况,结果在饭店看到了那个女孩儿,她跟着一个beta。
而那个beta,恰恰是我当年在酒吧里救的那个人,姓李,叫李鹤。
李鹤昨天来饭店是因为在那里工作的朋友让他来拿些东西回去。
李鹤说他第一眼就认出我了。
他还紧张地将手在裤边擦了擦,想和我握手,说之后如果有机会想一起吃饭。
我不知道我那一刻是什么感受。
记忆如洪水般向我袭来,一瞬间自责愧疚和沉寂了十几年的怒火在那一刻混成了一团。
当年是因为他不小心惹了人,也是因为他的一通电话,让殷柳到了那里。
我握紧了拳,心里百味陈杂,最后还是朝他挤出了一个笑容。
李鹤被人急匆匆叫走了。
我们没有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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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儿见我没有反应,将花往我手边递了递,又问了一句:“如果求婚最好还是买一点花,这束花在街角买成20块钱,我就赚你一个跑腿费,25块行不行?”见我还不搭声,她又说,“23块也行。”
我低头看她。
头发被梳成了两个朴素的马尾辫,身上穿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碎花裙子,外面套了一件有些地方已经开裂的棉服。
她的脸颊有些红,手也一样,有些像冻伤。
兴许见我太久没反应,她瘪了瘪嘴不再跟我说话,转而向傅匀推销她的产品。
“叔叔,你要吗?22块钱。”
傅匀看了我一眼,眉头微微一皱,他叫我:“乔浅。”
我像是如梦初醒一般回过神来,朝傅匀安慰般笑了笑,我蹲下身越过小女孩儿的肩膀,接过了她手里的花。
像是在做什么密谋一样,我微微仰头小声跟她说:“我给你五十块,你告诉我你的年龄名字好不好?”
小女孩儿皱了皱眉,用打量的眼神看了我好久,最后她向我伸出手:“李双双,11岁。钱我不要了,我要你跟我握个手。”
我一愣,将花递给傅匀,伸手和李双双来了一个短暂又漫长的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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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巧合,或者说精心安排下,我和傅匀到了李鹤现在居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