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衣铺里。
姜砚秋二人购买衣物并不太顺利。
年轻的小伙计看他们两人破衣烂衫,一看就是刚逃荒来的难民,身上能有几个铜板呢,别白得蹭脏了店里的衣裳,所以都不大乐意接待他们。
姜砚秋喊了几声小伙计,他都充耳不闻,原本他们都想扭头走人,赶巧碰见从外面回来的掌柜,撞上那一幕。
掌柜是个年轻妇人,她将小伙计训斥了一番,又向姜砚秋二人道歉,还亲自接待起他们。
姜砚秋确实看上了她家的两套成衣,一件深蓝色,一件绛红色,衣服布料普通,但胜在颜色好看又不打眼,心想着阿弟穿上一定好看,也就没有再计较。
掌柜让伙计取下那两套衣服,亲自给姜砚珩比划起来,“姑娘眼光真好,这成衣小哥儿穿起来正正好。”
姜砚秋瞧着也合适,便询问姜砚珩的意见,“阿弟觉得如何?喜欢吗?”
姜砚珩没什么意见,点头应道,“还行。”
既如此,姜砚秋便干脆拿下,“这两套我们要了,掌柜的再帮我们拿几身棉布里衣,我俩各两套。”
“行,姑娘等着。”
“好。”
掌柜的亲自去里间取衣裳,等她出来时,姜砚秋又给自己挑好了两身衣裳。
见此,掌柜笑得越发热情,若不是眼前人衣着破旧,皮肤暗沉,发质干枯,她都要以为是哪家千金小姐了呢。
但是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这小姑娘通身的气度也绝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还有那小哥儿,小小年纪便给人一种端方如玉的感觉。
思及此处,她态度越发客气起来,把四套里衣一并叠好放在柜台上,又问,“姑娘还有需要的吗?”
姜砚秋自然也觉察到她的态度变化,不过并没有放在心上,“有鞋子吗?我们一人一双。”
“有的。”掌柜只往两人鞋上瞟了一眼,就精准地拿出适合他们的鞋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