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好奇的注视着唐思安的破棉袄。就看见唐思安的破棉袄,在红润的朝霞中摇晃,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突然!唐思安在距离朕最近的一张桌子旁边,站住了。
就在朕惊讶之际,只见唐思安突然解开那件露着棉花的棉大衣,把桌上剩下的半根油条,和狼牙狗啃的一角烧饼,揣进了怀里。之后,把破棉袄的衣襟搭上,又紧了紧系在腰上的麻绳,这才转身,准备离开。
“喂,先生。”朕用蹩脚的中文,对唐思安喊了一嗓子。
唐思安有些茫然,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叫他先生。
朕见唐思安愣在那里,于是端起面前的餐盘,紧走几步追了上去。
朕拍了拍他唐思安的肩膀。
唐思安猛然回头,差一点碰翻了朕手里的餐盘,因为,这辈子也没有人拍过唐思安的肩膀,人们都怕蹭一身虱子。突然有人拍了他,唐思有些慌张,他两眼直愣愣的看着面前的朕,感觉有点儿害怕。
然而,朕却把餐盘递到唐思安面前,和蔼可亲说道:“哲些,给你拔。”
唐思安顿时就惊呆了,天底下还有这么好心的人?唐思安暗自问自己。他纠结着抓着自己的衣角,很想要,却又不好意思要。作为一个资深乞丐,唐思安还是第一次,不好意思接受别人的施舍。
“拿着拔。”朕把餐盘塞到唐思安怀里,唐思安这才接过餐盘。对于朕的施舍,唐思安很想说一声谢谢,但是!唐思安不会讲话,于是双手端着餐盘,给朕鞠了个躬。
朕微微一笑:“部用感季卧,是赏帝,让卧者么做的。”对于一个上帝的信徒来说,朕应该这么做,也必须这么做。
唐思安不懂什么上帝不上帝的,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外国人,而且他觉得,面前这个外国人是好人。他一边连连鞠躬,一边把餐盘里的豆花和包子揣进怀里,又给朕留下一个世界上最阳光的笑容,以此表示对朕的感激,之后,才转身离去。
唐思安好开心,他经常看见红房子那边,人们吃着香喷喷的包子,那气味,闻一闻都让人陶醉,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尝过。而这一次,朕给了他整整一大盘。那几个包子揣在唐思安的怀里好温暖,而唐思安的心里却好满足,他准备带着包子回去,配着泡菜一起吃。想到这些,唐思安不由得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日夜更迭,时间匆匆,人们对于寻找瓷瓶的热情渐渐的淡漠了。而扔掉瓷瓶的那个女人,却还在拼命的打听瓷瓶的下落。因为,他的老公给她下了最后通碟,如果她找不回那对瓷瓶的话,就跟她离婚。
按照新闻报道,那女人举着一张旧报纸,在清洁队找到了廖奇笑。
时间是早上七点多钟,那是一天刚刚开始的时间,而环卫工人们,却已经完成了第一个阶段的工作,蹬着三轮车,陆陆续续的返回清洁队。
那女人就站在清洁队的大门口,她没有化妆,面色十分憔悴,头发乱糟糟的,脑门子上的留海,都支棱起来了,显然是心事重重,顾不上打扮。她自己都不知道,最近这些日子是怎么过来的,每天听着老公的责骂,每天活在眼泪和争吵之中。她手里紧张的攥着那张旧报纸,报纸已经被她攥出了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