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了。
谭北海端着两碗麻心汤圆出来,招呼曹焕上桌,曹焕嗯了声,一边摸着家具往餐厅走,一边低头挑选着价格合适的店铺。离餐椅不过十几厘米距离时,他忽然大声啊了一下,谭北海手中的调羹愣是应声停在唇边,转回头看向他。
曹焕两眼大睁,手指快速向上滑着,而后他将手机屏幕翻转面向谭北海。其上是限量邮票套装的商品简介,谭北海不太懂这些,没明白曹焕想表达的意思。
这、这!
曹焕指指手机又看看谭北海,失去了语言能力般,结巴了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他急得拉开餐椅一屁股往下坐,端起盛有奶咖的杯子一饮而尽,擦了擦嘴角道:
我上次见到这套邮票距今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了,没什么印象,今天再次看见,发现它的印花图案是四个院徽加一个校徽,以及七本书封面,共计一套十二张,同时发售的还有相同图案的明信片。余了寄给我的,是印着校徽邮票的这张明信片。曹焕激动得手都在抖,点着其中一张图道,而七部书的封面图案,选用的是bloomsbury出版的儿童版初版封面。
慢慢说。
看着曹焕一边说话,一边不断咽口水,似乎口干得很,谭北海便将自己那杯奶咖也推到了他的面前。
你不是说那串数字代表的应该是只有我和余了才明白的事吗?曹焕说着把自己一直挂着的叶牡丹吊坠从衣领里抽出来,继续道,这东西我是直接去余了家里拿的,那天我看到她书柜里有一套这个版本的哈利波特,我其实也有的,只是缺了第六本,当时我就随口那么一说,她大概是嫌我烦,就把那本送给我了。这事没有第三个人知道,而现在她又特意用同一套产品中的明信片寄信给我,所以我想了下,她指的是不是就是送给我的那第六本书。而摩斯密码解出来的数字,用小数点分成三段后,分别就是页码、行数和第几个单词?
确实,这个推测最为合理。
可是她既然都用了这套明信片,为什么不直接拿印着第六本的那张写信给我呢?
曹焕刚还特别激动,一直睁不太开的眼睛都亮了,没过一会儿却开始了自我怀疑,托着下巴皱眉道。谭北海瞄了眼不再冒热气的汤圆,将碗移至曹焕面前,让他赶紧先吃饭。
如果用第六本的印花明信片,很难讲会不会被人看出来是在用整本书当密码本,而用校徽图案的明信片,她则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只有你能发现其中的意思。
曹焕获得了肯定,吃什么都香了,他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汤圆,想着赶快吃完,回家一趟,把最终密码给解出来。
书不会长脚跑掉,你慢点吃。
你等会儿先走吧,我上午请半天假,拿书去。
书不在家里?
在的,呃曹焕抬眼看了看谭北海,拿勺子刮着碗壁的汤圆皮道,在我之前自己住的那个地方。
哦你其实可以把书都搬过来,放在书房的书柜里,书柜还很空,能放很多。
曹焕住过来后,有两个地方是他至今没有走进去过的,一个是书房,另一个是谭北海的卧室。谭北海知道他这是出于礼貌,觉得这两个地方私人性太强,会自觉绕开。虽然自己跟曹焕换个角色的话他也会那么做,但这份礼貌总让他感觉像是被隐隐地疏离了。他好几次想开口跟曹焕说这事,但不知怎么的,这张嘴一面对曹焕就拙得不行,也怕说了后对方会觉得他既沉重又麻烦,于是愣是拖到了现在。即使如今能顺其自然地谈到这个话题,他的语气里都还带着不自知的小心翼翼。
行啊,哪天想起来就搬一点。
曹焕满脑子都是快点回去找书,一点没注意到谭北海话里的意思,随口就回答过去了。
我和你一起过去吧。
我自己打车就行,你去上班吧。
刚发生了余了这样的事,谭北海怎么可能放心曹焕一人,他摇了摇头,坚定地道:
我今天有个庭,下午开,到时候直接过去就可以。
相处这些日子下来,曹焕明显发现谭北海比起他要没安全感得多,且对方自己还很清楚这一点,非常会隐藏情绪,不愿表现出来。而他自己则是大部分时候心都大,常常忽略掉谭北海的一些情感,像现在谭北海这样回答得如此坚决,只要不违反原则,他一般是不会拒绝的,这在他看来是谭北海明着撒娇了,必须要满足。
路上,曹焕内心那种即将要抵达谜底的激动让他有些不能好好地安静坐着,他抓着安全带扭了会儿,开始自顾自说起话来。
你觉得余了走到哪一步了?而且我一直在想,她的这封信,虽然是寄给我的,但又不是寄给我的。
怎么说?
我觉得她不会真的信任我,特别是有我父亲这个前提在,且她应该也是不知道我现在跟你住在一起的。我认为,她是故意将收件人写着我名字的信寄到你这里来的,目的是让你知道有这封信的存在,以免我若是叛变,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毁掉这封信。也即是说,她想让你监督我。现在知道这件事的,除了我以外,只有你和莫达拉,她似乎不太喜欢莫达拉,会选择你,是比较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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