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把工作和生活分的很开的人,杨默虽然在特殊情况下会在晚上加加班,甚至是把文件带回家里面去批阅,但中午这宝贵的一个半小时休息时间,他是决计不会去碰一点工作的……哪怕天王老子来了也不碰。
别问为什么。
问就是一个苦逼VC最后的倔强!
所以,明明手头上一大堆的工作需要他去处理,
明明他自己并没有午睡的习惯,
但吃过了午饭的他,将饭缸子一甩,便开始装模作样地开始练起毛笔字来了,仿佛办公桌上那几摞厚厚的文件压根底是空气似的……
………………
“千丈岩头一点红,春风吹落浅莎中。”
“啧啧啧,潘柽(chēng)的这首《雁荡道中》,写的可真形象!”
“不过如果把诗里面的浅莎改为【轻纱】,那就更妙了……你觉得呢?雅儿同志?”
某位大官人提起不知道从哪儿薅来的小毛笔,看着信笺纸上那歪歪扭扭的小楷,啧啧地赞叹了几声,然后歪头坏笑着盯着走进办公室的伊人。
“咦?潘柽?南宋的那个潘柽?”
“没看出来啊,你竟然还知道他?”
穆大小姐从桌子上扯了一截卫生纸,仔仔细细地擦拭着给某人刚洗好的搪瓷缸上面的水渍,一脸惊奇地看着这货。
在她的印象里,自家男人或许在商业这一块很厉害,但在文学素养方面……
虽然跟着那几个狐朋狗友出了一本所谓的诗集,然而这货在这方面纯粹就是个不学无术的驽货,她都不好意思告诉别人,这家伙是个中文系毕业的大学生。
当即好奇地靠了过去,扫了一眼某人那狗刨似的毛笔字,一脸嫌弃地皱了皱眉:“人家小楷讲究结体宽扁,横画长而直画短,存留三分隶分的遗意……你这几个字无韵无神不说,连最起码的结构都是散的。”
说着,穆大小姐微微顿了顿,忍下了十万字的吐槽,一副用心良苦的模样:“杨默,把毛笔字往小里写是需要功夫的,咱要不……一步步地来,先在专门练字的宣纸上按着书帖把大字练好了,再来这信笺纸上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