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湛年少英武,浑身都散发着凌冽的肃杀之气。
虽仅十岁却比有些十三岁的少年长得还高,今日为了方便,特意穿着窄袖窄裤,腰间佩着一把短刀。
往那一站,端的是剑眉星目,神采奕奕,英气勃勃!
本来这些皇嗣都有鼻子有眼的,父母听说他们是来参加甄选的,都铆足了劲头把孩子往矜贵了打扮。
一个个头戴金冠或玉冠,即使还没及冠的,也都穿金戴银。
他们平素养尊处优,从未没吃过什么苦头,哪怕只是多站一会儿,肩膀和腰都是塌着的,除了面色红润,从头到脚没有一点朝气。
身上完全没有一丁点意气风发少年郎的影子!
所以阿湛的出现,瞬时就把他们对比成了渣,衬得他们好像肥头大耳的富家公子,不像是来参加甄选而是来郊游的。
旁人也就算了,顶多用嫉妒的眼神瞟阿湛一眼,然后愤愤地哼哼鼻子。
祁稷却觉得阿湛尤为扎眼。
父王都给他交过底了,只要他表现得不是垫底,这皇帝的位置肯定非他莫属。
哪知道半路杀出来一个程咬金,还这么……扎眼。
这不是故意要跟他作对的吗?
“喂,你谁呀,不准站在我身边!”祁稷气鼓鼓地对阿湛挥起拳头,眼神凶狠,想给他一个下马威。
阿湛目不斜视,连眼神都没给他一个。
这种跳梁小丑最是无用,草包中的草包,他才懒得搭理。
“你居然不理小爷!我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厉王最疼爱的小儿子,将来的南祁皇帝!”
祁稷骄傲地挺起胸膛,跟只还没成年的雄孔雀似的,毛还没长齐就想耀武扬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