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薄雾中,李林杨还在呼呼大睡。
史密斯五人已经悄无声息的包围了李林杨所谓的“易守难攻”营地--丘陵凹陷处一块凸起的巨石上。
或许,对于野兽来说,这块石头有点易守难攻,但对于人类来说,这目标明显的不能再明显了。
“汤姆,你带着弟弟詹姆斯去那边,注意不要搞出响动。”望着远处的火堆,史密斯开始指挥行动。由于薄雾的影响,他看得到火堆,也看得到巨石,却看不清李林杨的身影。
“是的,父亲。”汤姆点头答应。汤姆是史密斯的长子,今年二十岁,比起他已经有些衰弱的父亲,汤姆非常结实强壮,充满了精力。而詹姆斯是他的三儿子,只有十六岁,身体稍显单薄。这两个是白皮肤的,亲.儿子。另外两个遗传学上也是他儿子,不过黑皮肤,奴隶!
“不要莽撞开枪,尽量活捉。”史密斯叮嘱詹姆斯道:“这个人身上肯定有秘密。”
“是的,父亲。”
两天时间,史密斯这个老练的猎人,足以判断出猎物的身份了。
李林杨穿的是一双马丁靴,仅仅从靴子的脚印,史密斯就确定“猎物”是一个英国人---黑人几乎不穿鞋,更不可能穿这么高档的,鞋底有花纹的鞋。不是黑人,穿着稍显奇怪,但明显是纺织品的衣服,在南非这里,除了英国人,不可能是其他人,包括布尔人。史密斯从未见过鞋底带花纹的布尔人。
在莱迪史密斯这样的小地方,英国人,不仅来了,而且还徘徊了几天。
史密斯先生是见过世面的,他也很清楚一帮英国人在金伯利发现了钻石,发了大财。
如果说英国人来这里,只可能是一种人---探矿工程师。
探矿工程师意味着黄金,钻石,财富!
当然,探矿工程师不大可能一个人。关于这一点,史密斯脑补了一下: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话说,史密斯有望远镜,怎么就没看明白李林杨是一个华人呢?
这年头的望远镜,而且还是单筒的,根本不具备两公里之外看清一个人面貌的功能。
李林杨从梦中惊醒,但不是被史密斯一行惊醒的,而是“平头妹”感觉到了危险,发出不安的低啸。
第一反应:“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