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宿舍里只剩我一个人,我把锁柜子里的日记本取了出来,扉页上写着主人的名字:汤姆.里德尔。
话说里德尔这个姓氏可不属于任何纯血家族,那只能说明全盛时期笼络英国百分之七八十纯血的伏地魔,压根不是纯血,也不知道卢修斯晓不晓得这件事。
人在成为食物链的顶端后,便擅自给其他生物分门别类。魅娃在几个世纪前才跻身人的行列,但直到现在,依然有极端巫师叫嚣着取消魅娃的人类身份,即剥夺人权,打着的口号是什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一但成功意味着我们会成为奴隶,附庸,宠物,甚至是原材料。
当然不可能成功,我称之为脑残的臆想,比让梅林复活还不切实际。
梅林的大长腿和八块腹肌,希望他不要怪罪我蛐蛐他~
魔法界对不同族群的看法,纯血毫无疑问自领了金字塔塔尖的位置,其次是优秀的混血巫师(重点是优秀),麻瓜出身的巫师在阶级中是垫底的存在,巫师界有一个非常恶毒的称呼专门形容他们——泥巴种。
我不相信地球上出现的第一个人类就拥有魔力,哪怕巫师的祖先,肯定也是有一对麻瓜父母的,就连我们最伟大的巫师梅林也不是纯血,所以说,泥巴种这个词,简直就是在骂他们自己。
小时候我不是没听过风言风语,因为一直戴项链,很少有人知道我是魅娃,有不长眼的合作商见到被爷爷带去参加宴会的我,自作聪明的说什么我没继承魅娃血脉真是万幸。
呵呵,我是万幸,那你就是万万不幸了,情商这么低还想做生意!对方和德里克合作的路被彻底封死。
我们德里克,从爷爷开始,就是有些叛逆在身上。
爷爷身为继承人,爱上了野生冒险家小姐,情愿放弃财产权利,然而峰回路转,野生冒险家小姐的地位比德里克还要高出一截。
爸爸是纯的不能在纯的纯血继承人,亲和力满点,做起生意来如鱼得水,但偏偏娶了魅娃,断绝了家族主脉的纯血未来。
我,魅魔,已知未来生完孩子会要死不活数年,怎么都不像能守住家业的样子。
在有些人眼中,我爸爸是把一手王炸打成了对三,笑死,说得跟我妈妈多好娶一样。
我是混血魅娃,简称魅娃。
别看我当时年纪不大,但我清楚,巫师普遍对我们这种长相美丽拥有魅惑技能的族群有偏见,爸爸就这个问题专门“开导”过我。
他把我带到镜子前,指着里面的小姑娘自得地说:“除了你妈妈,谁能生出你这张漂亮的脸,当然也有我的功劳,”他一点也不含蓄,“别听那些傻子的言论,纯血追求血脉净化让后代相互联姻,范围越来越窄,到最后都是亲戚,辈分乱到没边,在麻瓜遗传理论上近亲是不能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