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李斯特还洗了个顺风澡,的确要清爽不少。
书房内。
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翌日,清晨。
德蕾雅庄园内是有男士衣物的,全部都是为李思特准备,她的品味比李思特高到不知哪儿去了。
直筒的黑色修身裤,束带皮靴,开襟白色衬衣,知道李思特这次回来,还挑了一个银饰项链挂坠作为礼物。
德蕾雅的气色比之前好上许多,即使是血族,只要正常饮用,身体依然有着所有正常机能,皮肤也有温度。
李思特则有些萎靡不振,穿着靴子,比在风息峡谷翻山越岭,杀回薰衣镇再杀回密港,感觉都要累几倍。
总算是把德蕾雅给整踏实了,百依百顺。
穿上德蕾雅配的行头,当即脱离了海盗范畴,有点贵族当官的那味儿。
“之前穿的那身,就留着吧,我让仆人洗。”德蕾雅裹着睡袍,亲自为李思特披好上衣,“什么时候把胡子剃了,太没品了。”
李思特之所以能在北美疯狂“为国争光”,只靠他化自在法是不行的,必须还要有荒古圣体,相当能打的颜值,才能在漫长前置任务流程中实现速通。
德蕾雅初见李思特时,他胡子还没蓄这么长,半寸不到,对她的岁数来说实在是秀色可餐。
由于李思特从未说过宇宙人的事,德蕾雅也只认为他身上的血独一无二,或许是某种契合,开始自我攻略。
“你懂什么,人不狠,站不稳。”
李思特准备走人,都是第二天清晨了,自己是昨天下午一点多来的,真是恐怖。
“那也不至于留这么长吧,还扎起一根根辫子,以为自己是姑娘呢?”
德蕾雅摸着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