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馆里有着一个歌手在上面唱着歌曲,听曲调有点小忧伤的感觉,因为其浓浓的南方口音,再加上离得远,亚当有些听不清楚,不过无所谓,反正享受的不过是一个气氛罢了。
下面的人也是各做各的,没有多少人认真地听台上的人唱歌,偶尔想到了朝着台上的人鼓鼓掌,甚至在对方唱完一首歌的时候礼貌性的表示赞赏。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忽然酒吧里响起了一阵骚动,亚当听着声音,有些好奇的站起身,不过视线中却被一群人的身影给挡住了,没看到那个引发骚动的‘罪魁祸首’。
不过,亚当的遗憾没有持续多久,差不多几分钟以后呢,一个留着一头金色短发,穿着夹克衫以及牛仔裤的帅气男子,背着一把吉他就上了台。
他先是与原来在台上的那个歌手道了歉,然后有些腼腆的向着酒吧的其他人微微致意,最后等到酒吧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这才坐在了椅子上,将吉他放在大腿上,调试着琴弦,看其熟悉的样子,应该是经常弹奏吉他的人。
然后,他没有多做适应,便直接弹奏着曲调,开始唱了起来:
acadicboy
shackboy
………………
他的声音很轻柔,不像其他乡村男歌手那些沙哑和醇厚的嗓音,但是听到耳朵中很舒服,给人一种全身放松的感觉。
这首歌是传奇的乡村歌手geestrait几年前出的一首歌,叫做《ifyouain#039tlovin#039(youain#039tlivin》,是一首很有名的乡村歌曲,亚当之前就听过了,而且还埋下了多张他的专辑,其中三年前出的这张专辑是他的最爱,里面的每一首歌都熟悉的不能再熟悉,这首歌更是听的不知道多少遍,但是从眼前这个帅气的男子口中唱来,却是另一种味道。
亚当侧耳听着,嘴角微微勾起笑意,看着台上那个男子认真的弹奏着吉他,偶尔看向台下,露出些许笑意,原本的烦躁感也随着歌声慢慢的消除了,心情也平静了下来。
不过,显然对方没有喧宾夺主的意思,唱了一首歌便退了下来,丝毫不在意下面人的安可声。
又过了一会,小酒馆平静了下来,那个倏忽而至的帅气男子也离开了这里,亚当自始至终坐在那里,远远地望着,直到对方离开也没有凑上前去。
坐到了临近十点,亚当看着天色不早,因为明日有安排不能太迟睡觉,因此便决定离开这个小酒馆,临走前他随口问了问那个小酒保:“刚刚那个临时上台的是谁?”
小酒保看着亚当笑了,说道:“你不是好莱坞的吧,而且不太看电影?”
“那是电影演员?”听到他这么一说,亚当顿时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不过看着他刚刚在台上那自如的样子,亚当还以为他是一位乡村歌手。
“这可是行进影帝,好莱坞人都看好的明日之星。”小酒保满是自豪地说道,要不是自家老板曾经与他一个乐队演奏过,有着不错的关系,怎么可能招的来这么大的腕,上台演唱?
毕竟这人最近才刚刚从欧洲拿下一个重量级的影帝,虽然好莱坞总是必是欧洲那里的人太文艺装逼,但是影帝?尤其是对方还是好莱坞里的自己人,那么自然也是认可的。
亚当点了点头,也没有问对方的名字,反正自己马上就要和好莱坞有些亲密的接触了,既然对方这么有名自然该知道的时候总会知道的。
只是有些奇怪的是,上辈子虽然他关注的更多的是商业电影,好莱坞的文艺片看得比较少,但是像是眼前这个帅气的男子,不可能永远只拍文艺片吧,但是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在其他的主流电影里对他有些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