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顿挥舞火剑,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他持剑而立,暂时收起了烈火的屏障,大雨落在他裸露的胸膛上,让他觉得有些清爽。
于是他就这样淋着雨,和路明非一起静待天威的到来。
剧烈的风声由远及近,这个时候他居然慢慢出神,开始思考整个世界。
他曾经对这个世界充满具体的仇恨,但随着漫长时间的消逝,连这仇恨的具体原因都已经淡忘。
无非是对曾经奴隶的反叛而感到愤怒吧?觉得龙类才是理所当然的世界统治者,人类与龙类应当分属敌对的两面,而且理当如此。
可记忆中他身居高位之时却并不觉得快乐,奴隶们畏缩惧怕,谄媚阿谀,无数人围绕在他身下跪拜,赞美他如太阳一般耀眼。
但溢美之词全然无用,孤独深入骨髓,甚至孤独得想要人吃掉自己的弟弟。
弟弟听话乖巧得不似龙类,倒像是个人类的小孩子,腿脚还不是很方便。
为了方便弟弟的生活,他制造了许多工具,甚至离开了他们的宫殿,带着他去到了遥远的东方,希望能够在这里找到治好他腿的方法。
他们一同踏过漫长的雪原,翻过高耸的群山,身边只有彼此。以及一个从本能里传来的声音……吃掉弟弟,吃掉他。
吃掉弟弟之后就不会孤独了,吃掉他,然后你就能君临整个世界,让烈火焚毁每一处的角落,要人们如同奴隶一般拜服。
人们伏跪在地上犹如黑压压的蚁群,你要让他们跪着举起双手,称颂至高伟岸的太阳,颂你的名,说:我王诺顿。
他的本能一次又一次的诱惑他,骗取他的饥饿,要他作一顿饱餐,大啖他的骨血手足。
但理智让他深知,如果真的吃掉弟弟,他就会得到从未有过的、最深的孤独。
如同一人漂泊在无垠宇宙般的孤独,漆黑一片,连星星都没有,连哭声都没人能听见。
唯有孤独,是众人的跪伏所无法缓解的。这个道理,居然是在他经历了一次失忆以后才想明白的。
既然与世界和解就能免遭孤独之苦,为什么要尽力想将世界焚毁呢?说到底,那些该死的使命感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戕。
……而如果有什么事情必须要他吃掉自己的弟弟才能完成的话,那就让那些该死的事情都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