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李辉的手机铃声响了。
是商务方面的事情,他接起电话,开始和对面洽谈起来。
如今乐华已经将所有商务方面的事宜转移给了李辉,他这下算是从助理进化成半个经纪人了。
这样的话,品牌方就能直接联系到薛海,不需要再让商务部转告。
从商务部转告李辉再转告给薛海,这就很麻烦,但从李辉手中转告给薛海,这就会方便多了。
等待遇都谈好之后,再移交给乐华的商务部门。
这样既好沟通,也好处理各项事宜。
好在薛海如今只是小红,不是特别的红,找上门的都是些注重形象和气质的大牌广告。
不必担心乐华给接一堆微商和贴牌产品。
这种品牌只找流量大的艺人。
像王艺博刚凭借《陈情令》爆红时,乐华给他接了一堆微商,到后期发现接微商很影响口碑时才将这个习惯更改。
就让商务部门把联系方式转移给李辉的这件事也是薛海提出的。
先谈好,剩余的事宜再让商务部来补充即可。
艺人本人必须得对商务代言有决定权。
因为品牌方是来找“薛海”这个人来代言,不是“乐华”这个公司代言。
就事论事,杜花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她的想法很简单:你要这些自理权都能接受,只要老老实实按照合约分钱就好。
利益,永远是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