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玛的眼前一片茫然,他感觉自己仿佛坠入了无边的幸福之中。
如果说让哈利选一个除了缴械咒以外最熟练的咒语,那非夺魂咒莫属。
在那个黑巫师多如狗,偷猎者满地走的年代,不能熟练抵抗夺魂咒,那简直就是在给黑巫师们送菜。
所以卡珊德拉没少拎着哈利练习这个咒语,两个人之间互相向对方施展夺魂咒,然后用意志强行突破,重复训练来对这个咒语产生抗性。
夺魂咒这个魔咒并不会对施法者本身造成什么不良影响,说穿了它的不可饶恕也只是因为这个魔咒可以强迫他人做某些事罢了,所以哈利对这个魔咒并没有什么抵触。
不得不说,操控卡珊德拉跳机械舞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正所谓熟能生巧,练得多了,哈利不用魔杖都能够施放夺魂咒。
无杖施法的最大好处,就是不怕闪回咒。
“魔杖给我。”哈利伸出手。
中了夺魂咒的达威玛乖乖地听从哈利的吩咐,从怀里掏出魔杖,双手呈递给了他。
哈利接过魔杖,挑挑眉,看向达威玛。
“黑刺李木,龙心弦,十二又四分之一英寸。”达威玛毕恭毕敬地回答。
哈利把这根魔杖揣好,再次吩咐:“带我去最近的商店,我要买一些东西——一些外面买不到的好东西。”
“是,大人。”达威玛躬躬身子,带着哈利走出了这条胡同。
一个新人就这样大摇大摆走进翻倒巷,黑巫师们不可能就这样轻易地放过他。
然而在看见走在前面那狗腿子一样的达威玛后,所有人都息下了想要去沾点油水的想法。
就连这一片儿混的不错的达威玛都栽了,一向擅长明哲保身的黑巫师们当然不会去触霉头。
路上倒也相安无事,达威玛带着哈利来到一处稍显体面的商店,推开门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