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斯和约翰靠在加满油的雪佛兰黑斑羚上吞云吐雾。
当然,抽的是雪茄。
维斯和约翰对香烟不感冒,倒是雪茄可以尝试一下,这玩意儿不过肺,纯纯无聊抽来玩。
雪茄还是约翰在收银柜台下的员工柜里找到的。
虽然不是什么大牌,但这个时候了就不纠结这个了。
约翰吐了一口白色的烟雾,问道:“维斯,我一直有一个疑问。”
维斯点头:“问吧。”
约翰也不搞委婉那一套,直接说道:“你说格蕾有问题,她哪里有问题?她不是人类吗?”
维斯吐出嘴里的烟雾,回道:“如果你和一个陌生的女人,连续四次遇见,并且这个女人在第一次见面就和你一见钟情,你觉得这个是什么?”
约翰毫不犹豫的回道:“当然是缘分啦!”
“缘你妈个头!”维斯骂了一句,然后解释道:“她是记者,我是猎魔人,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我们只能是两条平行线上的人。
即使再有缘分也不可能遇见三次以上,除非她了解我的一切行程轨迹,并一直跟着我,或者有未知的东西在后面操控着这一切。”
约翰有些不服:“就不能是天意吗?我和玛丽就是一见钟情在一起的。”
“哦?”维斯觉得自己抓住了什么,他看向约翰问道:“你们也连续遇见三次以上?”
约翰摇头:“第二次的时候,我就和玛丽结婚了,只不过婚礼很简单,来宾也只有她的妈妈。”
“师母?”维斯沉吟了小会儿,追问道:“玛丽的妈妈?”
约翰叹了口气:“她去世了,癌症晚期。”
维斯没有感情的说道:“死了也好,这个世界对于普通人来说,死亡才是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