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丝听到要做包包,眼睛忽的一亮。
她以前在诺丁城跟那些夫人们交流,总是听她们炫耀各种包包、大衣、首饰之类的。
要是自己有一个千年魂兽鳞甲做的包包,岂不是羡慕死她们?
而且这鳞甲兽的一身鳞甲还长得这么漂亮,她不得不爱。
王圣则是更看重它的肉,毕竟是蕴含龙族血脉的肉,吃下去应该大有裨益。
这头鳞甲兽太长,足有五六米,王圣的储物扳指只能塞下两米以内的东西。
所以王圣还要想办法将其解剖开,分块装好带走。
若是直接将这么大一只魂兽扛回天斗城,太过于显眼了。
这只鳞甲兽虽然死了,但它的防御依然惊人,要是顺着它的鳞甲,怕是无法将其解剖。
王圣取出一柄匕首,将鳞甲兽的鳞片逆翻,露出鳞甲下的强韧皮肤。
然后下刀。
即便只是其皮肤,也费了王圣很大的力气,才将其割开。
不一会儿,一只鳞甲兽就被分成了数块,被王圣装进储物魂导器中。
它的内脏,王圣只取了一颗兽心,一副兽肝,其他的内脏都丢掉了。
所谓龙肝凤髓,这头鳞甲兽既然有龙族血脉,那它的肝应该不凡。
“走吧,丝丝!”
两人离开森林途中,没有再遇到意外。
来到森林外,两人换了一身衣服,将面具取下,才朝着天斗城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