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我们都是阿尔法瑞斯
黎曼鲁斯错愕了一瞬,他觉得属于自己的台词被人抢了。
盖伦可不在乎这位原体兄弟是否精神恍惚,此剑之势不可阻挡。剑刃以一种诡异的角度斩中他兄弟的胸甲正中。
黎曼鲁斯向后翻滚着撞在一堵钢板墙壁上,凛冬之斧飞离了他的掌心,落在距离他二十米外。
盖伦紧追而上准备再打,但狼王已经起身,他抽出腰间的海妖之噬,堪堪抵挡住他的兄弟重如山岳的一剑。
“他们都说我野蛮好战,没想到还有比我更疯狂的疯子。”
狼王咧起嘴角,兴奋地盯着近在咫尺的原体兄弟的坚毅的脸庞,他对这个男人产生兴趣了。
至少,比荷鲁斯强。
“其实我是文官,就像每个原体兄弟在出生时就以注定的身份,你是勇猛好战的将军,而我则是书呆子研究员。”
盖伦牙关咬的嘎吱响,缓慢吐出几个字。与狼王角力不是容易的事情,他的这位兄弟是天生的战士。
“文官?”狼王吐了口唾沫,浑身肌肉鼓动,顶着盖伦的斩击缓慢起身,甚至有反压之势。
“我从没见过剑术武艺这么凶残的文官,简直是暴力的美学。”
“那你今天可要见识到了!”
哐——!
剑锋分开。
他们谨慎地开始面向转圈。鲁斯的兴奋显而易见,如同来自烈焰的热度般自他的身上喷涌而出,他的呼吸带着喉咙的嘶响。
盖伦更冷峻严肃,但现在同样兴奋,盖应他从未遇过剑术如此俊的对手。
纳什男爵不算,那家伙纯粹是依靠怪力在无脑挥剑,灵能、毒气层出不穷,不是纯粹的剑士。
鲁斯仰身再入战斗,这一次抡着链锯剑砍向他的兄弟。盖伦以双手持长剑迎上,在一阵火中将这一击推回。
又片刻他们展开纯粹角力,各自狠推着手中的剑让金属在尖啸中互相撕咬。回转的克拉肯之牙对抗暴风的无暇锋刃,哪一方都没有占到上风。
【注:海妖之噬是黎曼·鲁斯最初的佩剑,它是一把巨大而且装饰华丽的链锯剑,剑齿取自芬里斯上特有的克拉肯海怪。】
眼见真正的战斗开始,狼团的勇士们咆哮着助威,猛击着兵刃,以喧嚣的声浪为主君声援。
无畏先锋们最开始一动不动,但眼见局面的展开也终于回应。在马克西姆的领导下他们很快就回以呼喝,和野狼们互相竞争着谁的声音更大,如同在凯撒斗兽场的比武会时那样为主上加油助威。
“你找我来的目的是什么?不可能只是单纯想见我一面吧?”
盖伦将更多力量催入锁住的肩膀,剑刃朝狼王的脖颈靠近。
鲁斯毫不退让地推回来,恶狠狠地予以回应:“我听说伱那里有些新奇玩意儿,更好的铸造动力甲的材料。”
“你的消息太快了,新的金属还在初始研发阶段,能否成功都是未知数。”
盖伦眯起眼盯着他的兄弟:“你从哪得来的消息?”
大贤者维克托刚来就被自己禁足了,整座孤独堡垒像堵密不透风的墙。
老兵们那时候虽然还不怎么待见自己,但还不至于背叛他们的基因之父,将如此重要的消息宣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