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在吃完剩下的所有粮食后,丁芷下山了。
进入县城内,早晨的街道上已经有了不少的小摊小贩在做生意了。
雁门县这个行将就木的“巨人”,在陈昭的治理下,已经逐渐焕发往日的生机与活力。
陈知县的剿匪队常常在外剿匪没错,但也没说不管城内的治安啊!
一次次押着山贼游街示众,剿匪队队员烨然若神人,最后将该死的压到衙门口就地正法,这可不仅是做给百姓看的。
《宋刑统》规定:“诸立春以后、秋分以前决死刑者,徒一年。”
而且执行死刑必须在每天的未、申二时内进行,过了时辰就只能等到第二天的未、申时行刑。
立春之前,陈昭有过数次剿匪行动,但立春之后,山贼陈昭也没少杀。
至于时间...
陈昭偶尔还是能按照规定来的。
如此视人命如草芥的魔头,雁门县内的“正义之士”也不是没有反抗过,批判他的奏折借着手段如雪花般落入提刑司的大人的手中。
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陈昭他背后有力量啊!
几十条人命就这样被他轻松压了下来,“正义之士”勇敢举报就像一颗石子落入无边无垠的大海中,掀不起什么风浪。
于是乎,在雁门县县城内也没那个不开眼的家伙敢给陈昭找不痛快。
毕竟上一个给陈昭脸色看的严成,坟头都开始张草了。
昨天陈昭能以“一文钱”为借口捅死严家的大少爷,明天他就可以以“左脚先踏进县城城门”弄死其他的宵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