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元想:若是可以改变欧阳晋华不去干传销的想法,自己也算是积善成德了。
因为这家伙跑到桂省搞传销,坑了一万五千人,涉案金额上亿元,已成为全国最大的传销坑人最多数之一。
每个加入者,花钱购买他公司生产的保健胶囊、保健酒和西服。
当时他有董事长、委员,优秀企业家多种头衔光环。
经营有酒店,矿山,保健品厂和西服厂。
抓获他以后,有记者对他进行采访。
他拒不承认自己是传销,只是说在尝试一种新的经营模式。
“加盟者缴纳二千元就拥有了经销资格,西服一套,美容胶囊和保健酒若干,这其实也是一种买卖,是正当的生意。”
他不请律师,自己为自己辩护。
当时许多报纸报道了这件事。
记者提问题也比较犀利。
“会员加盟后,只需要500元就可以购买到入会时花二千块钱,才能拿到的货。
是不是意味着,你这几样产品,成本价只要一二百元,因为你收五百元,肯定也有丰厚的利润。”
欧阳晋华肯定地:“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做生意利润不得超过百分之几吧?
我早说过,邀请会员加盟,之所以收他们2000元,只是一种销售方式,跟他们利益相互绑定,然后靠他们打开产品销路的方法。
我并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
欧阳晋华的观点引起了当时社会的广泛讨论。
关了他半年,最终没有因为这件事判他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