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嘟嘟的妈妈。
我喜欢别人叫我嘟嘟妈妈。
都说女人成为妈妈以后也要做自己,可是,我相比做自己我更喜欢当嘟嘟的妈妈。
因为,我做自己做的太糟糕啦。
我从出生那一刻起就不受人喜欢,只是因为我是个女孩子。
不到一岁的时候我就被扔在了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而远在大城市打工的爸妈很快就生下了弟弟。
而弟弟就能留在他们身边长大。
16岁那年我初中毕业,被剥夺了上高中的权利。
“女娃娃嘛,读到初中已经足够用了,再学下去也没什么用,除了浪费钱。再说了,以后终归是要嫁人的,终是别人家的人。”
这是爷爷奶奶的原话,而也是父母默认的。
所以,我16岁便外出打工了。
一个从小就没有感受到别人的爱,更不知道如何爱自己的女孩子。
她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无依无靠。
但凡有一个人对她稍微好一点,给她一点点温暖,她就会如获至宝,而被深深地套牢。
所以,当我在外漂泊了十年后,我遇到了那个对我好的人。
一杯奶茶,一个汉堡,一句问候,一场电影,生病时候的一杯热水就让我感动到感觉自己遇到了这辈子对我最好的人。
是呀,从来都没有尝过被爱是什么滋味的人,一点点甜头就可以甜到心里。
所以,我义无反顾的嫁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