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稍微往前,余元宝两人远远看到了一块巨大的岩石,或者说岩山。
他底下的营地就像巨人的脚癣一样,在阴影中趴着。
“就是这里吗?”余元宝两人距离营地大概三公里,而贺云晓完全没有减速的样子。
贺云晓点点头,“没错,那里就是烂牙帮的营地,我们的目标是烂牙和他的核心小弟。”
“那你有什么计划吗?”余元宝接着问。
“开车冲进去把他们都杀了怎么样?”
“好计划,颇具后现代主义的简洁美感。”
贺云晓脱下风衣,露出里面的装甲来。
说是装甲,其实也就比衣服稍微厚一点,通体黑色的,密密麻麻的细小凹槽遍布其上,闪烁着淡淡的光芒。
装甲腰间的凹槽处插着几把手枪,胳膊和腿上还有利器暗藏。
贺云晓哈哈一笑,“开玩笑的,等下你来开车,我打开光学迷彩从侧面干掉几个放哨的,然后我们合力将门口的人干掉,从两个方向一起杀向营地中心。”
“期间如果听到两长一短的哨声就说明在求援,三长两短的哨声就是立刻撤退!”
“光学迷彩,这就是你去避难所拿来的高级装备?具体是干嘛的?”
贺云晓按了一个按钮,然后就这么突兀的消失在余元宝面前。
余元宝穷尽自己的目力也看不出端倪,只能感叹不愧是高科技。
“不光是光线,热能,声波都观测不到我,只有军用的电磁雷达可以找到我的轮廓,但电磁雷达得先锁定我周身100米范围。”
贺云晓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牛逼!给我也整一个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