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崇应彪。
我父亲是北伯候,我还有个双生哥哥。
北地谚语,虎生三子,必有一彪。晚出生半刻钟的我,就是那个被抛弃的彪。
父母眼里永远只有兄长,自己作为次子,还不如后头生的才几岁的弟弟们。
北地风霜大的像是要把我砸死,我顶着风雪进山,猎来一头凶恶的公狼献给父亲,他转头就将狼尸交给了还只会猎狐狸兔子的兄长,让他去做件披风,而我一身的伤就这么站在厅堂里,听着他们一家其乐融融的说笑,那年我十岁。
大概是北地的风气影响,也可能是想证明什么,我越发好逞凶斗勇,除非被找上门,否则父亲是一个眼神也不会给我的。
我以为这样日子总会结束,等我再长大一点就好了。
然后朝歌来的马车就把我带走了。
我把所有东西扔下车,踹开那些按着我的侍卫,始终不明白,上面是兄长,下面也有好几个弟弟,为什么偏偏是我做质子呢?
崇应鸾笑嘻嘻道:“你本来就是弃虎啊,不然你为什么叫崇应彪?”
我突然没有了反抗的力气,任由他们将我塞进马车,一刻不停的前往未知的朝歌。
朝歌比北地暖和多了,我手上的冻疮都没有反复发作了。
我的年纪是质子营里偏大的,当其他三大诸侯质子还在念家时,我已经用拳头把整个北地来的质子们打服了,自然就成为了北方阵的头狼。
主帅的那番阵前发言,才是让我真心想留在朝歌的原因。
我确实是被父亲抛弃的孩子,家里的那些兄弟姊妹谁能比我更优秀?我就是不甘心父亲这样轻而易举的抛弃,我要在朝歌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叫他好好看看!
所以我是第一个响应主帅的。
可是主帅的目光却总是停留在西岐那小子身上,我不懂,明明论境遇和性情,我才是最像主帅的一个。
殷郊这个大傻子,为了讨父亲欢心,也跟姬发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