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鞭
“对啊,我说突然之间哪来的加驼肉。”
有人恍然大悟。
枢纽站环境恶劣,资源贫瘠,连人活着都不容易。在得不到饲养的前提下,很少有大型生物能够在野外生存。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只路梦在远离枢纽站边境的地方猎杀的加驼,确实是一头从外界穿过荒漠误入的野生种。
毕竟很少有人能在缺乏指引的情况下深入到那种地方,这随时可能误入死地。某种程度上这比猎杀加驼更难想象。
见焦毅一行人来势汹汹,显然无法善了,一些原本想要买肉的人也是偷偷散去。
也有一部分人虽然离得远远的,却并没有走开,互相之间窃窃私语。
显然是想要看个热闹。
“你说那路北游要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赔呗。”
说实话不少人原本就不相信路北游能够猎杀的了野生加驼。
连老猎人张英都没打到过这样的猎物。
以野生加驼的凶性,这已经和狩猎没什么关系了。
换成已经被驯化得磨去野性的驮兽类加驼那就不一定了。
虽然这类加驼一般也不会让陌生人靠近,但是相比野生加驼还是要更亲人一些。
如果路北游是在暗处偷袭,还真有可能拿下那头失踪的驮兽。
退一万步讲,不是路北游主动猎杀的驮兽,而是驮兽因为意外或者饿死在野外之后,他再捡到的尸体,那也是属于洪流行的。
毕竟听焦毅的话,驮兽已经失踪了一周,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不小。
这种时候碰到尸体就不用多高实力,而是需要运气。
当然这原本让人羡慕的好运气,现在都变成霉气喽。
至于说在废土之上,都是无主之物,谁捡到就是谁的?
那也得看洪流行答不答应。
废土上还有另一条规矩,谁拳头大听谁的。
只要洪流行的焦毅认定了路北游卖的加驼肉就是他家的驮兽,那路北游就算真的猎杀的是野生加驼,那也得老实认栽,不想赔也得赔。
“我洪流行的这头驮兽有七百公斤,”焦毅带着不容分说的口气,“按一斤一百开币赔吧!”
看热闹的人闻言皆是不自觉倒吸一口凉气,嘶声遍地。
倒不是他们浮夸,而是这涉及的金额实在太夸张。
七百公斤,那就是一千四百斤。
一斤一百开币,那就是十四万!
十四万开币啊!
在整个枢纽站,除了那些主管,又有多少人能拿出十四万开币?
哪怕是洪流行也不行!
他家的加驼是从行商处购买的有先天缺陷的幼驼,一点点饲养长大的,买的时候根本不了这么多钱。
而且他这个定价也是相当霸道。
一斤一百开币,即便是剔除了骨骼之后的纯加驼肉都显得贵了。
但在焦毅看来却很合理。
驮兽是他们洪流行下金蛋的母鸡。
现在你把母鸡给杀了,那之后可能生的金蛋数量你路北游难道不该补上吗?
看到事情无法善终,围观群众也是心中叹气。
如果没有这档事,路老板的肉摊向来物美价廉,有口皆碑,很受大家欢迎。
路梦听着焦毅报的数字却是暗笑。
洪流行丢失的这头驮兽说是重七百公斤,而且焦毅为了能够多要补偿肯定还会虚报一部分数字。
可是他打到的那头加驼已经接近八百公斤了。
哪有家养的驮兽跑到这鸟不拉屎的枢纽站废墟里一个星期,反而吃肥了的道理。
这更说明了两者不是同一只加驼。
不过焦毅不会听这些,而且也已经无法验证了——加驼肉已经卖了大半,剩下还有一大部分还在家中处理,总不可能说再全部追回重新秤一遍。
所以路梦并没有开口。
可焦毅没有停下,他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