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曼努埃尔在读完来信时所说的那样,波兰国王雅盖沃确实对博斯普鲁斯所倡导的“复兴‘瓦希商路’”没有没什么欲望。不过即便如此,雅盖沃也没有下令禁止治下贵族参与这道由陶里斯罗马人所提倡的新商路,而是放任他们根据自己的需求行事,就像其他任何时候一样。
而在克拉科夫这边碰了壁的赛里斯努斯在确认了波兰国王对博斯普鲁斯的提议缺乏兴致后,也不再作多余停留,而是按来前跟凯撒所计划的那样,往东北方向的莫斯科大公国继续他的出使行程。而从克拉科夫到莫斯科,这又要花费长达数月的时间之久吧。
这期间,说不定曼努埃尔都能完成全博斯普鲁斯行政体系的革新也说不准呢。
转眼间,又过了两个多月有余。此时的安纳托利亚慕斯林们仍旧陷入了这场长达一年上下的战事无法脱身,而能够影响小亚细亚的外部势力则继续按捺住自己干涉的欲望,静候介入的时机。
此时,曼努埃尔也终于联合他手下的学者完成了关于高于两份《法典》的宪政总法的编篡工作。而他这段时间除了主持此项工作之外,还屡屡往返于陶里斯半岛与本都两地,在身体力行地安抚两处的各阶层人士的同时,还认真考察了这些地区的现况,跟主动为专制国出力的上层探讨了许多关于制度上的问题。
于是在1435年年底,圣诞节的同一日,博斯普鲁斯凯撒便提前召集专制国两地的贵胄要员来到特拉比松皇宫中的议事大厅内,于这天上午时先行向专制国各阶层颁行了经过审慎与仔细的探讨后所完成的那套通行全国的宪政法典——
“这份具体条文虽然不过十二条,可按照其性质而言,它仍应该算是有宪政意义的总法典。但这种说法说到底还是有些过于笼统,所以朕在经过与参与编篡的学者法学家们的讨论后,决定为其安上一个更为适宜的名字——
“《博斯普鲁斯宪政总法》,简称《总法》。”
这个名字虽然在中世纪算得上少见,但它并非凭空捏就,而是曼努埃尔及其麾下学者们借鉴了历史上的经典罗马法之名后,为其安上的专属名称。由于它是作为总领其他法律的总法而存在,所以并没有详细的具体条文,也因此被否决了“法典”之类的命名。但具有宪政的它肯定也不能取个随随便便的名字,因此在最后的收官阶段中,经过凯撒陛下与法学学者们的苦思冥想,他们最终决定为其直接安上“宪政总法”的名号。
而为了匹配这道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典的地位,曼努埃尔顺势在会议上声明,在这道宪政国法颁行后,不论是陶里斯版本抑或是本都版本的《博斯普鲁斯法典》都将被降格一轮,变成仅通行于其对应地区的法律。不过即便这样,这两版法典名义上的地位仍旧是高于纯粹的地方法律的。
这部分内容虽然重要,但由于其目前为止还不未表现出其实际影响,所以台下贵族们有些人都因为感到无聊而悄然打起哈欠了。不过很快,他们的注意力就将会继续集中到这道宪政总法上面了。
在台下上层人士的众目睽睽之下,凯撒曼努埃尔当众宣读了这份《总法》的具体内容。其中第一道就是直接一句:“由上帝所证所赐,身为统治全博斯普鲁斯专制国的君主,凯撒的权力至高无上,神圣而不可侵犯。”
虽然在之前先后颁行的两部法典中就有类似的语句了,但这么直白地将合法化专制统治还是震惊到台下的一群昔日已经习惯了自治的本都贵族了。他们之中有人此时甚至瞪大了双眼,想看看凯撒陛下是不是又要在这份宪政总法中加什么他们未曾预料的成分。
还好接下来的五六条都是先前那两份法典中部分重要内容的简化与概括,像什么承认土地私有、申明合法私人财产必受保护,国教为正教且不可动摇,确定度量衡,认可私兵但军队只有君主有权调用,重申欺君、渎神与叛国为不可饶恕之三大罪等等等等……
就当众贵族们即将又走神之时,关于税法的条文再次把他们的注意力吸引了回来。
在宣读总法第七条,即税法原则时,很多贵族开始绷不住了,特别是提到土地是君主与圣父的恩赐而非专制国支付给他们的薪资因此持有地产者必须交税这部分时,就有贵族直接在台下高声反对了。
这也难怪,毕竟自从科穆宁时代和1204年的灾难后,在东罗马体系内,由于罗马人君主们为了应付国内外的各种敌人们,囊中羞涩,最后不得不形成了君主封赏效忠者土地,并准许其减税甚至免税来实现以地代俸的普罗尼亚制度。而随着普罗尼亚制的推广,这原先用于应急的土地制度逐渐让君主变得式微势弱,直到最后被外部势力给削弱、吞噬。
所以凯撒陛下就必须改变这点。说是这样说,可对于曼努埃尔而言,土地因私有化、庄园化和固化而兼并在大地大贵族手上,他其实是无所谓的。王室也是贵族,更别提作为加夫拉斯家族现在实际上的家主,他还学曾经的科穆宁诸帝那样,滥用了自己手上的君权敛集了不少肥力不错的土地在家族名下,使得加夫拉斯家族自己的私产有能力撑起整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