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魁地奇赛季。
周六,格兰芬多对阵斯莱特林的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简云早早起来锻炼了一圈,又去礼堂吃完早饭。
再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卡修斯还在床上赖着不起。他没好气的上去一把掀开被子∶“不是看魁地奇比赛吗?怎么还不起来。”
卡修斯翻了个身,试图把脑袋埋进枕头里∶“像你这样,天天早上六七点起床的人,多少都沾点前途无量。”
简云看不得他早起这么久了,卡修斯还在床上赖着。手一动,直接将床一分为二,卡修斯的脸顿时就和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
“再不起早饭都凉了,或者等会儿你自己过去。”
“啊……”卡修斯在发出一声长长的有气无力的哀怨声后,一个鲤鱼打挺光速从地板上爬了起来,“我还是很喜欢早起的,有种魂飞魄散的感觉。”
“人生苦短,你纯粹就是懒。”半学期早八课下来,简云已经习惯了,也就在宗门才有这习惯。
以前每回晨练完,他都能睡个回笼觉,现在不一样,晨练完直接上课。
生活枯燥无味,早八谋杀人类。
“你这是几个意思?”这人打扮的像个花孔雀似的,一身赫奇帕奇学院校服,原先狂放不羁的头发此时十分乖顺。
前面的头发垂到了眉毛处,让侵略性十足的脸变得柔和了几分。
从卡修斯进洗浴室收拾,已经过了半个小时,简云快等的不耐烦了,他才从房间里出来。
“怎么样,看起来是不是不像二十八岁的人。”卡修斯得意的往简云面前凑。
“都快奔三的人了,还老黄瓜刷绿漆去哄骗小姑娘。”简云鄙夷的扫他一眼,“不过确实,打扮一下还挺有学生气的。”
卡修斯容貌本就不错,再加上刻意扮嫩,说他像个七年级的学生也不过分。
十一点半,随着两人出现在观众席上,高颜值的组合着实吸引了不少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