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本每年发生四十万起交通事故,其中,光东京都内就占三万多起。而在这三万起事故中会出现近四万的负伤者,还有近两百人不幸丧命——换句话说,交通事故在日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通常不会有人放在心上,哪怕是那种造成多人伤亡的连环车祸,过了一段时间也会被人淡忘。
可能会有人问了,假如发生了“伪装成车祸”的杀人事件,警察又该如何分辨出来?
答案是很难分辨出来。
因为交通情况瞬息万变,如果不是出现了特别明显的杀人嫌疑,一般都会按照通常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要知道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但并未逃逸可以按照“过失驾驶致人死亡罪”亦或是“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罪”进行处罚,前者的刑罚是七年以下拘役或徒刑并处一百万日元以下的罚款,而后者则会被判处一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徒刑,并处罚金。
而杀人罪,则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注:资料来源《日本刑法》)
杀人罪和交通罪责比一比,哪个更轻一眼就能看的出来。
所以,理论上,当你想杀掉某人又不希望承担过重的处罚时,用罪责更小的交通事故来掩盖真实的杀人动机是可行的。
菅野在下午就遇到了一桩类似的案子。
一位名叫糠谷昌英的五十三岁男性在驾驶出租车时突然撞开了大桥的围栏,坠入大海,他本人侥幸捡回一条命,但同车的女乘客却不幸遇难——被安全带卡住的她活活溺死在了大海里。
案子发生时,菅野正在台场的海滨公园附近逗留,他和一位在东京地检工作的检察官朋友见了一面,寒暄了几句——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他亲眼见到那辆看似失控的黄色出租车撞开围栏窜进海里。
东京湾岸警察署的交通警察立刻赶到了现场,与之同时到达的还有救护车和救援队。
等女乘客的尸体连同落水车辆一同被打捞上岸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因为涉及人员死亡,本厅交通部也派出了交通执行课和交通搜查课的警察来勘察现场。
很不巧,是宫本由美和三池苗子。
身穿制服的宫本由美从警车里走下来,见到有可疑人物在事故现场晃来晃去,于是将手搭在了那人的肩膀上:“先生,这里不是你能进——”
等那人回过头来,宫本一眼就认出这个可疑男人是菅野信之警部。
“——菅野警部!?”宫本指着菅野大叫道,“你为什么会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