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九,晚七时。
林致远带着耿振彪,王常松敲开了李振山的院门。
在书房里,王常松将铁哥的证词以及那本账本送到了李振山眼前。
李振山一言不发的将所有材料看完,他之前是从事计划工作的,对数字很敏感。
通过将证言以及账本对比,李振山立刻得出一个结论,巨石公司整体年收入不只是四五十万,因为这里面还有铁哥弄虚作假抠出来的那些钱,总数应该在七十万以上。
而巨石公司上交给矿渣厂的承包费每年只有两万元,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侵吞国有资产案件。
另外在陈大岩的证言中,已经明确表示巨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潘东宝。
李振山看材料的时候,其他三人都坐在一边安静的等待。
足足二十分钟,李振山将材料放下,目视耿振彪,“耿局长,这份材料的真实程度如何?”
“李总,这个案子全程都是由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王常松同志亲手侦办的,保证百分百真实。”
李振山的手指有规律的敲击着桌面,林致远一看,就知道这位大哥的老毛病又犯了,他犹豫了。
其实李振山想的是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如果在这个时候动手抓人,会不会造成什么不良影响?
林致远只说了一句话,“大哥,就怕夜长梦多呀,春节假期可有七天呢!”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李振山立刻醒悟过来,如果潘东宝发现铁哥消失了,万一提前潜逃怎么办?
李振山当即下定了决心,“明天实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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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二年二月三日,大年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