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应该可以用这个字。我人生的第十七年,他是除了哥哥以外第一个哄我的男生。——《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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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尸走肉。
虞珩用这个词来形容他那踩点到教室的小同桌。
小姑娘满脸困倦,一看就是昨天晚上没睡好。
时郁迷迷糊糊坐下,打了个哈欠,“早…”
虞珩看了她的书包一眼,不像是装了衣服的样子,弯唇凑到小姑娘面前,戏谑道,“小同桌,我衣服呢?”
小姑娘一个激灵,感觉尾椎骨都在发麻,伸手推了下男生的肩膀,“说话就说话,离这么近做什么?”
虞珩顺着她的力道推后,左手支着下巴看她,“小平安?”
时郁觉得,没有什么是比在别人口中听到自己网名更尴尬的事情。
看着小姑娘逐渐红润的脸蛋以及脖子,少年心情好的不行,手指戳了戳小姑娘的手肘,“时郁同学,我的衣服呢?”
晨读铃声响起,小姑娘如获大赦,“今天星期三,晨读读语文,你快去领读。”
少年嘴角依旧上扬,低声道“可是小同桌,我是新官上任,不会呢。”
“……”时郁羞愤起身,拿着语文书上讲台,“同学们翻到语文书……”
晨读20分钟,少女已经将上课前的小插曲忘的一干二净,整个人切身实际的投入了文章当中。
下课铃响起,小姑娘一溜烟儿跑出了教室。
虞珩只觉得好笑,小姑娘为了逃避问题都做到这份儿上了。
“虞同学,我要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