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那小偷是蠢还是心大,亦或是以为苏曼汐家孤儿寡母的,就算被偷了也不会声张,他们来去痕迹并没有将其清除。
不只是墙壁上留了脚印,就连东屋里,也有脚印。
从他们留下的脚印来看,行窃的小偷有两个,一个身高170左右,偏瘦,穿41码的鞋。
一个身高178左右,身材约摸在中等,留下的脚印是42码。
他们在破坏东屋的时候,踩了苏曼汐制成的,还在晾晒中的玫瑰口红,地上的脚印上带了一层浅浅的薄红。
接下来只要检查看村子里谁穿着41码和42码的鞋,以及鞋底有没有口红残留,就能知道小偷是谁。
周砚将提取到的信息都告知了公安同志,并希望大队长和村支书能够进行配合调查。
同时公安这边的询问也有了,苏曼汐的左邻右舍都说昨天上午听到她家里有声音,但她们还以为是她在家里砍柴,就没有多想。
可不是么?砍桌子和椅子的声音,可不像是在砍柴?
左邻右舍这边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接下来就只能对大队里的男人鞋子进行排查了。
说来也是巧,村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大脚,穿的鞋都是偏44码以上的,穿41和42码鞋的男人只有零星几个。
这里面就包括了陈二狗和刘大根。
隐藏在人群中的刘大根在听到周砚的推算时,心里已经慌得不行了,可他还在安慰自己,只要他们没有实质证据和人证就没办法抓他们。
刘大根很想现在直接跑,但他也明白,现在在这个节骨眼,他慌里慌张地跑,就是明晃晃地自首了!
王保国简单地跟村里的人说了一嘴,然后率先做表率,抬起脚让周砚和公安看了看自己的鞋底。
村里人穷,外出的鞋子也只有那么一双,穿到烂了才会买新的,所以完全不用怕他们外出的时候会把鞋子换了。
有了王保国做表率,其他穿着同个鞋码的人也纷纷抬脚让周砚和公安同志进行查看。
苏曼汐不懂查案,但也没傻站着,她与周砚说了一声,便牵着明月去找了王大婶,借了她的厨房,跟她出钱买了点粮食和菜,简单地做了一顿热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