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子鑫忿忿地按掉手机,决定亲自去抓人。
明天有场会议,非常重要,他一个人可搞不定。
开着那辆刚赎回来的骚包保时捷,他先去了对方住了很多年的小区。
记得当初房子的首付,还是他陪着一起去交的。
那时候刚闹出来没多久,离开邹家的好友几乎身无分文,本来自己说送套房子,偏偏对方坚持只借首付,并且写下欠条,保证一年内会连本带利的还清。
后来,不到半年,就还清了。
第二年,好像是帮人做投资,从无到有,翻了好几倍,年尾的时候,房子的贷款也提前结清。
其实有时候,他也会妒忌。
老天爷很不公平,大部分人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办到的事情,好友轻轻松松就能完成。
在他这个朋友眼里,邹言是非常强大的,几乎事事擅长,也不会被任何事物影响决策,牵绊脚步。
最令他感到惊讶的是,在大染缸里浸淫了多年,居然能做到始终烟酒不沾。
敲了半天门,没人开。
苟子鑫想了想,从楼道口的窗户往下看,没看到眼熟的车。
“奇怪......不在家?那他能去哪儿啊。”
总不至于,一个人跑去夜色了吧?
“哈哈。”他看了眼天色,为自己的想象力感到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