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第二份奏章开头的位置写着“改六国私有之田为公有,实行授田制。”
这份奏章就涉及到了一个朝代存亡的关键问题,田制。
秦国在商鞅变法的时候,建立的“授田制”,也将部分土地更改成了私有制所属,这是因为军功爵制度,土地与爵位相连,但绝大部分的土地由国家掌控,是公有制的,因此,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田政是国有土地为主、私有土地为辅,政府掌握大量田地可以授予百姓,激励百姓打仗。
这队对秦国能一统六国,建立大秦至关重要。
然而除了秦国,剩下的六国都是土地私有制,本意是好的,让百姓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这样可以极大的提高百姓劳作的积极性,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这是一个封建制度的社会,权贵阶级的权利几乎没有多大的限制,这就出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拥有权利和大量附属佣人的情况下可以轻易的兼并百姓手中自己的土地,让百姓成为原属于自己土地上的佃户。
什么是佃户,就是没有自己的生产土地,只能给别人打工,靠别人赏饭吃的佣人。
每个朝代的末期,绝大多数的百姓都成为了佃户,他们收获的粮食微薄,还要交税,还要服劳役。
所以最后就会爆发农民起义,大多的朝代末期都会面对这样的问题。
秦朝灭亡的时候就存在这个问题,比如陈胜,吴广,沛县的很多人,几乎都是没有自己的土地。
在嬴政一统六国以后,他就要面对一个问题,实行什么样的田政制度。
作为一个有雄才大略,能够实行书同文,车同轨,实现大一统的帝王,按理说他应该是克服六国贵族的阻碍强行全国推行授田制。
有了授田制,那么六国那些百姓就相当于有了名义上的土地,这是土地拥有的合法性,即便现在大秦的政令在六国艰难推行,但是只要加深统治,那么百姓就一定可以拿回自己原有的土地。
结果就是没有实行授田制。
不知是什么原因,在公元前216年,也就是四年后,嬴政下令“使黔首自实田”,黔首就是百姓,他下令让百姓们将实际占有的土地,向政府报备,政府承认私有土地的合法性,并依此征收田租。
此举本意也和六国的私有制一样,都想让百姓获利,得到自己的田地,更加拥护秦朝的统治。
可事实上,却成为了秦朝的催命符。
结果就是六国旧贵族和官员勾结,合法的占有了他们的土地,直接让原本还能看到希望的百姓彻底绝望了。
加强嬴政推行严苛的法律,三分之二的税收,还有繁重的劳役,这些百姓直接反了,成为了反秦战争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