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十八岁的时候,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听着舍友们的嘈杂和电话里的每一任女友说我要赚大钱。
三年后,我和她们都分了手,孤独的窝在一个狭小的出租屋,上班时咬着笔杆子,下班时也是咬着笔杆子,傍晚的路灯光打在我的脸上,我觉得很温暖,像我从未亲过的女孩的唇。
我交往过很多任女友,但与她们相处得却比诗歌里飘飞的天鹅绒还要纯洁。
没有亲吻,没有拥抱,没有牵手,甚至没有太多的问候。
再见的时候也没有泪流。
我的思想龌龊下流,和她们交往归根结底是想把她们弄上一张并不宽敞的床,沉湎于我在电影漫画小说里看到的男女最原始本能的欲望里。
可我同时又很胆小与保守,往往觉得那张床可能不大,却有可能把我往后的岁月酸甜苦辣嬉笑怒骂都装进去。
想起一个笑话,里面说男孩与女孩睡在一张床,女孩在两人中间画了一条线说你越过这条线就是禽兽。
男孩一晚上都规规矩矩的,但第二天女孩一起来就给了他一巴掌。
男孩很疑惑,他觉得自己遵守了规则,应当得到是奖励而不是惩罚。
可女孩却哭着说你禽兽不如。
我在朋友伙伴面前自比禽兽,可在约会女友很委婉的表示她带了身份证时,我可耻的后退了。
更准确点是跑了。
第二天我从朋友那里听见她在寝室哭了一夜。
在被朋友谴责“你禽兽不如”整整两周后,我终于鼓起勇气买了一束花去她常待的公园向她道歉。
在身后朋友的起哄声里我看见她在我俩并肩坐过的长椅上吻上一个男孩的唇。
起哄声停了。
朋友拿过我的花说别难过,花店说失恋可以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