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儿,你看我今天又打了两只兔子,拿去卖了差不多就够给你买个银钗了。”
男人一脸的汗,五官硬朗,剑眉星目,完全看不出他只是个乡下人。
女人回头,不施粉黛的她在村子里也是最好看的,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甚是动人。
“要什么银钗,我不需要。”
“要的要的,别家媳妇儿有的,我一定要给你,别家媳妇没有的,我也要给你。”男人嘿嘿一笑,“兔子你先拿着,我去捞些鱼,晚上给你炖汤喝。”
“歇歇吧。”
“我不累!”
女人正是素问,她看着男人坚实的背影,这个男人是她捡的,在这里住下后,她也会跟这里的人一样,上山采药,虽然傅啾啾给她的钱和她攒的钱,足够她优渥的过一生,可她还是想要彻底的融入这里。
她只是花了些钱置办了个小院子,简单的布置了下,傅啾啾给的钱,她一直没动过。
这男人正是她上山采药的时候捡的,看着还有气,就花了些钱找人抬了回来,然后给他找了郎中,看了病。
不过这男人失忆了。
可是相处中,她感受到了男人对他的好,她也想开启新的人生,找一个疼自己的男人,当然,她也不讨厌的那个。
然后再生几个孩子。
“十一,当心些。”
男人什么都不记得了,名字是她随便取的。
捡到他那天,正好是正月十一,加上他又失忆了。
便取了这么个名字。
男人回眸,笑得很好看,“知道了,你在家等我,晚饭我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