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老爷爷说到这里,伊莱恩不禁发出一声闷哼。其他不用老爷爷说,伊莱恩也能猜到个大概。
罗丝女士在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个美人,而且她还是乐队里唯一的女性,乐队里那群汉子肯定明里暗里开始了某种竞争——为了夺取罗丝的芳心。
"所、所以,你们两个有为了争夺罗丝而大打出手吗?"伊莱恩好奇地问。
"大打出手?嘿,你在胡说什么,孩子。"兰斯老爷爷大笑起来,"阿玛兰斯人是不可能会为了争夺女孩子而大打出手的啦,要决斗也是用音乐来决斗,这才符合阿玛兰斯人的传统。"
用音乐来决斗是什么鬼,真亏你们阿玛兰斯人能想出这种决斗。伊莱恩心里吐槽道。
"但你的猜测是对的,我们四个瞒着罗丝,私下决斗过好多次了。应该是上百次了吧,具体我的记不清楚。最终是我赢得比较多。
谁会想到,队伍里音乐天赋最差的我,居然会因为爱情的驱使而有那么大的进步,甚至还赢过了其他人呢。
所以说爱情的力量很伟大,它甚至可以把一名一事无成的庸才变成一名有为青年。"
最后这句话里的槽点实在太多了,伊莱恩没法忍住不吐槽,但又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吐槽。是应该先吐槽兰斯老爷爷自嘲为庸才,还是应该先吐槽他说自己是"有为青年"比较好?
"所,所以你确实是爱着罗丝女士的。"伊莱恩选择一个更加离谱的切入点来吐槽。
"噢,拜托,当时罗丝是我们乐队里的幸运女神耶,谁不喜欢罗丝?"老爷爷红着脸,使劲喝了好几口啤酒,在掩饰自己的害羞,"你有这么多细节可以吐槽,你却专挑这个来吐槽,你是为了让老爷爷我尴尬吗?"
"欸嘿嘿嘿……"伊莱恩搔了搔头,又吃了一颗花生。
"总之事情就是那样子。我们从来不会告诉罗丝,这些决斗是为了争夺她的芳心。我们只说这是很普通的比试,是为了决定乐队的新名字而进行的必要的对决。
自然,用音乐来决斗是我赢得比较多。最终他们不得不服气,愿意用我的名字和罗丝的名字来重新命名乐队。
那就是[长枪与玫瑰]的由来。
从那时候开始,我们的乐队就越来越有名。我们一直梦想着拥有的世界巡回演出,也成为了真实。
乐团其他成员后来已经放弃找我决斗了。唯独里斯一直没有放弃。他可真是个死心眼,我想他一定是十分痴迷于罗丝吧。
也许是我的好运气,自从乐队改名为[长枪与玫瑰]之后,我就一次都没有输给过里斯。我的音乐造诣在突飞猛进,逐渐抛离了队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