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记忆河流徜徉的王长乐,很快就全盘接收了关于月狼,不,应该说是德拉玛休普的前半生。
德拉玛休普并非是人与狼的结合体,他的前半生直到24岁,可以说都极为的顺遂。
因受到亚伯团长和百兽骑士团的庇佑,从出生起德拉玛就是‘公民’身份,且常年生活在第三城区的别墅群中。
与大家族的子弟般,德拉玛在进入百兽骑士团前,一直都生活在安定的环境中。
父辈的宠爱,优渥的资源,还不错的天赋,纨绔的生活,加上叛逆的性格,以及学院的高岭之花,就是德拉玛在离开皇家学院前,生活的一切。
但这一切,都在他24岁的这一年,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德拉玛刚从皇家学院刚毕业,就很‘幸运’的遇上了五年一次的,以参战的他,本就战力平平。
最后靠着扎实关系,德拉玛以垫底的成绩,成功加入了【百兽骑士团】。
可相比德拉玛烂掉的成绩,那年的【皮鲁姆斯】却宛如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震惊了整个圣城。
以正式骑士身份参赛的皮鲁姆斯,生生完成了一穿二十七的壮举,若不是前五位都是返祖期的兵长,皮鲁姆斯甚至有望以绚烂的战绩,进入前五。
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皮鲁姆斯】都被称为圣城返祖之下第一人,那表现甚至差点盖过了前五位兵长的风采。简直不要太过耀眼。
结束后,皮鲁姆斯不仅成了猩红骑士团的兵长,甚至还破例成功进入了第一城区。
也就是从那时起,德拉玛的‘噩梦’开始了,同为十二骑士团的一员。
一人是唯一凭关系才进入的百兽骑士团的,一人则是【骑士选秀】的新星,新上任的兵长,都是极端中的极端。
因圣城多年的安稳,十二骑士团中并缺乏关系,也因此在骑士团中,没有人会在意你是谁的侄孙,或是你身后有谁。
大多数人都有关系的情况下,所有人看重的只有实力,因此这两人的地位,高下立判。
关键是,皮鲁姆斯本身就颇有人缘,真理又是极少数的【神秘学】,有实力又没有什么上等人的优越感,很快就和上下层打成了一片。
反倒是德拉玛迟迟无法融入团体,很快就成了骑士团的边缘人物,到了最后他只能自己找学院的平民组成狩猎小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