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判决
一项新技术的出现往往不止在原本目标所在的领域使用,还会惠及其它领域。
这是显微镜第一次出现在法庭上,现场找到的头发、死者身上的头发和两条金毛狗的毛一同放在显微镜下,双方律师和当事人、五位德高望重的光明教会神官、十位随机抽取到的本地人和外国商人被邀请到台上进行分辨。
显微镜下,两根人的头发粗细和颜色是一样的,与狗毛有明显差别,对他们来说这就已经够了。
在一位穿着格子裙的商人的建议下,大家一同签署了一份物证鉴定书。
接下来是血迹的鉴定,那些被弗兰克请来编写《常见病治疗手册》的医生们一致认定这是人血,并以医生的名义出具物证鉴定书。
被告律师无话可说,低声对柴珀说道:“抱歉,这一点我尽力了。”
柴珀阴着脸,无奈地回道:“这不怪你。”
他知道这些律师是和自己一伙的,在这个时候自然是好言好语。
但是,柴珀还有一件担心的事情。
果然,多米尼克展示了在柴珀的房间中搜出来的带血的衣服和裤子。
现场顿时一片哗然,这衣服和裤子的前半部分都沾满过血液,如今已经变成暗红色。
没等柴珀想出借口,另一位被告律师就提问道:“治安法官阁下,请问您如何证明衣服上的血迹是死者的?”
多米尼克平静地回答道:“我无法证明。”
柴珀原本狂跳的心瞬间平静下来,笑呵呵地说道:“这是我在来韦森领的路上杀了几个强盗留下的,我留着这些衣服是为了回去向朋友们炫耀!”
这时奥托用木锤捶了一下桌子,问柴珀:“你所说的话可属实?”
柴珀下意识认为能把自己和死者联系在一起的就是这些衣物了,于是很肯定地回答:“是的,我所说的属实,这是10天前的事情了。”
被告律师们马上对视一眼,完了,这队友带不动。
这时原告的律师提问:“被告能否解释,为何你衣服上的血迹干燥程度和现场遗留的血迹是一样的?”
柴珀瞬间懵逼,问道:“那些血不都是干的吗?”
多米尼克看傻子一样看着这家伙,然后对法官说道:“血液从外向内干燥,干燥的时候会产生一层硬壳,里面是血液会在三到五天后才完全干燥。”
“由此可以判断,被告衣物上的血液是昨天染上的。”
他心里有点庆幸,因为这些衣物脱下后就扔在床底不动了,由此形成了硬壳,否则就很难判断时间了。
柴珀意识到情况不妙,脑门上冒出了一层汗珠。
这时多米尼克呈上最重要的一件物证——在下水道里找到的匕首。
这把匕首上面的纹章和柴珀纽扣上的纹章一模一样,而且与在他房间里搜出的鞘对得上,更与尸体上的伤口对得上。
柴珀瞬间颤抖起来,冷汗浸湿了后背,没想到这么小的东西他们居然也能从下水道里捞出来。
接下来是证人证词环节,丽雅所在酒馆的人和那晚所在的酒客都来作证柴珀和丽雅的冲突。
有两位证人的证言最为重要。
和丽雅同一家酒馆的工友作证,柴珀的仆人在前天曾以几枚银币向自己询问丽雅的家在哪里,她想到了那晚上的事情就没有透露。
隔壁茶馆的一位服务员哭着作证,柴珀的仆人昨天上午来店里的时候以打算谈恋爱为由询问自己丽雅的情况,是自己告诉他丽雅每天晚上都在凌晨时分就回家了,有意思的话可以当护使者。
当柴珀看到自己的仆人被带上来,不敢看向自己的时候,整个身子顿时软做一团。
“那个女人打了老爷一巴掌。”仆人战战兢兢地说道,“老爷一气之下把她推倒在地,骑在她身上扒光了她的衣服,还让我摁着手。”
“老爷看到她的眼睛瞪着自己时很生气,就拿刀子割了她的喉咙,然后发疯一样在她的身上捅,当时我都吓坏了。”
“老爷让我把尸体拖到下水道那边扔下去,老爷看到她的眼睛还瞪着自己,就把他的双眼挖了出来……”
广场上顿时喊杀声震耳欲聋,无数个声音最终汇成一句话:“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