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百兵之王(1 / 1)

众捕快远远看见,各自在惊呼中向后撤身,一下子就相当于把萧麦推到了最前面。

“发生什么事了?”萧麦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红色影子,突然伸出两根类似于剑的光影。

没有人顾得上回答萧麦的问题,战斗已经一触即发。

死神率先挥动柴刀骨刃,向凌铳发动冲击,但一个照面下来,就被凌铳的长枪压制,一时间转入守势。

兵器,是手的延伸。使用长枪,就好比把双手延长了好几倍,且是无惧疼痛的双手。

想要压制一个胳膊比自己长好几倍的人,除非存在境界上的差距,比如大人打小孩儿,否则基本上是不可能赢的。

死神的境界,显然没有比凌铳高出太多,所以没有很好的破枪策略,只得且走且退,以抵挡为主。

凌铳除了死神伸出骨刃时,稍微惊了一下,其他时候心态都极其沉稳。

他坚信,枪,乃百兵之王。以长枪对短兵,只要不是一个照面就落败,那就不会再败。

凭借着一拳打爆一栋民屋的力量,凌铳把掌中长枪使得威猛霸道,又灵巧迅捷,飞旋如风的枪尖,化作片片梨花,被一阵强风吹着砸向死神。

死神的动作也很快,柴刀骨刃挥舞得水泼不进,在与“梨花”的撞击中,发出马蹄般急促的铿锵声。

很多人会误以为,短兵会比长枪更灵巧,速度更快。

其实不然。

长枪本身是一个杠杆,持枪者这边,只要有轻微的移动,就能造成另一端大幅度的摆动。

短兵器想要挥出同样的幅度,往往要双臂抡上一大圈。

所以,长枪比短兵更快,在枪术大师手里,甚至比短兵器更加省力。

恰好,凌铳就是一位枪术大师,他见到死神拼命格挡的模样,只觉得好笑。

久防必失,这一局,自己赢定了!

最新小说: 花哨 舔狗不当了,校花和她的白月光急疯了 权路征途 赶海,鱼货满仓,异瞳娇妻别崇拜 新生,我要造福一方 深渊女神 默读 杀人加点的我,被迫直播死亡游戏 官道之红色权力 父子都选白月光,这婚我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