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启云的计划听起来很美好,但托马却察觉到了其中的漏洞。
“那个,虽然你说的不错,但即便我们能做出上万枚神之眼来,可这么大的动作天领奉行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到时候他们直接找过来可就难办了。”
托马所言甚是,这一点白启云也想到了。
只要天领奉行的人不是酒囊饭桶,那不等他们加大生产估计就会有人顺藤摸瓜找上来。
但他并不觉得这是个大问题,对此他早有解决之策。
白启云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说道。
“既然对方能找过来,那就给他们一个正当的理由好了。”
“正当的理由?”
“没错,是所有人都无法反驳的正当理由。”
对于如何应付天领奉行,白启云决定要扯社奉行的大旗。
当然,并不是让社奉行站出来正面跟天领奉行冲突,而是利用法律条文,在社奉行的职权下做一些符合规定的行为。
比如说...售卖祭典的礼品。
“等那群人找上门来的时候就说是为了在祭典上售卖玩具做得准备就好,这样的话天领奉行也挑不出什么毛病,你看,再过些日子就是容彩祭了吧,而这正好又是社奉行的职权范围,是天领奉行管不到的地方。”
白启云耸了耸肩,似乎是完全不担心天领奉行的人找他的麻烦。
“对啊,我们可以利用祭典!白小哥你可真聪明!”
直到此时,托马才后知后觉地想到可以利用这一点。
虽然神里家的大小姐说是要以个人的名义对抗眼狩令,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完全摒弃掉己方的所有优势。
毕竟法律条文这东西除了赋予执行者职权之外,还限制了他们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