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馆伙计正在哀叹这好不容易收来的虫子眼见活不长了,听阿史兰感兴趣,赶紧推荐道:
“这是墨疯子,南州那边的特产,对治疗风疾有奇效,我们这才进了些。哪想,这寒州的气候实在不好养活啊。姑娘若有需要,我可便宜卖给你。”
阿史兰见伙计只挑着好听的讲,缓缓笑了声:
“不止吧,它还有个名字叫百毒虫,因为喜欢墨味,又被称为墨疯子。它除了治疗风疾,更十分凶狠,能进入人的七窍,专门吞吃内脏。等起七日之后,再从尸体的头顶飞出,蜕壳之后,化为飞蛾。
而你们之所以用琉璃瓶装它,也是因为琉璃相克,只有在琉璃瓶里,它才不会伤人。”
伙计没想到遇见一个懂行的,悻悻道:“姑娘原是行家,喏,最好的金疮药。”
阿史兰却拍下银子,指了指琉璃瓶:“那百毒虫,一并给我吧。”
伙计一愣:“可这是毒虫,只能做成药引后给你,店里可不敢售卖活虫给你。”
阿史兰眨眨眼,手指在琉璃瓶上轻轻一扣,嗡鸣声后百毒虫掉在瓶底,再不动弹:
“喏,死了。”
死掉的百毒虫,确实就没有杀人的能力了。
伙计利索打包好东西:“好,便宜卖给姑娘!”
阿史兰从医馆走出来,站在树荫下,重新拿出琉璃瓶,望着里面的没有声息的百毒虫,突然伸出手指在底部轻叩两下。
本该死掉的百毒虫却突然一震,重新活了过来。
阿史兰笑笑:“原来,我在无面人那里,总算也得到了些东西。”
兽骨场。
宋阿糜借着烛火,望着南枝昳丽的眼眸,柔白的脸,还有从来没做过活的细嫩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