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我只是在陈诉一切有的可能,被告就已经愤怒至此,试想她当时见到被害者时,是不是比刚才对我的反应还要大百倍?
民间有句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这句话里可没有涉及任何的性别,一个女人若不要命的发了疯,正值壮年的男性也会害怕,借着说到这里,我想问一下这位证人。”
李律师看着保镖问:“当时你看到的,这位被告和被害者是不是厮打的很厉害?请详细的说明一下当时两人厮打的过程。”
“是。”保镖努力的回想,然后陈诉道,“我听到包间里有争吵声的时候,我就冲了进去,就看到陈茉和孟总厮打在一起。
当时两个人都很愤怒,厮打的很厉害,那个架势真的要闹出人命一样,按说我是孟总的保镖,我应该帮着孟总。
但对方毕竟是个女人,我当时是担心孟总失手,真闹出了人命,我是想拉住孟总的,但孟总力气实在大,我压根就拦不住。
后来……后来因为我的过失失了火,当时我就真的顾不得了,我就是一个打工的,总不能把命给丢了,我就不管他们打不打的了。
我就跑到了窗边打开窗户想逃生,没想到一打开窗户发现楼层很高,跳下去也是死,更糟糕的是等我开了窗之后,包间里的火势就更大了。
我当时心想完了,肯定是死在这里,谁知包间里的灭火装置启动,看到有水喷下来我就看到了希望,之后就好像外面有人冲进来救火。
那时候我也被呛的不行,很快就没了意识,之后醒来就是在医院里了。”
“根据证人所说,两个人厮打的很厉害,孙助理上了年纪,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自身难保,证人当时一心想逃生也没有管。
那就是陈茉、徐管家和被害者三个人的争斗,刚才证人也说了,两个人情绪都非常激动,这时候是都没有理智的,陈茉拿着酒瓶猛敲死者头部,也已经是既定的事实。
而凶器上也提取出了陈茉和萧天若的指纹,这也都对得上,还有刚才萧天若律师问的,看到包间里着火,她还要冲进去的原因。
她刚才说是救人的可能性大,那有没有另一个可能?陈茉找到萧天若,陈茉是想证明当初她所谓的清白,而萧天若是想知道当初害她丈夫的人到底是谁?
刚才你也提到了,萧天若带有通讯器,包间里的一切谈话她都听得清,按照之前陈茉的口供,徐管家说的是当时收买他的人就是死者。
那么请问,萧天若听到这话是不是会有愤怒?她冲到包间看到里面着火她还要进去,会不会她早就知道这包间里安装有自动灭火设备?
一般自动灭火系统会在火灾初期迅速响应并开始工作,所以她的确有怕死者烧不死的担心,她冲进去包间后的大喊,也许不是想救人,其目的只是为了制造恐慌。